幼兒園教師資格證
教師資格按照教師法第十條第二款的規定執行,其中“具有教學能力”應當包括符合國家規定的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身體條件。幼兒園教學資源筆試主要測試兩個科目:科目壹綜合素質,科目二知識與保教能力。綜合素質知識模塊主要包括專業理念、教育法律法規、教師職業道德、文化素養、基本能力五個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