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專業知識:考察申請人在英語教學方面的專業知識和理解能力,包括教學方法、教學理論、語法、詞匯、聽、說、讀、寫。
2.教學經歷和教育理念:詢問申請人從事英語教學的經歷,包括教學實踐或工作經歷,要求其表明自己的教育理念和教學目標。
3.課堂管理和組織能力:考察申請者在課堂管理和組織方面的能力,如如何處理學生之間的互動,如何激發學生的興趣,如何安排教學活動等。
4.學生評價和反饋:向申請人詢問學生評價和反饋的方法和策略,以了解申請人觀察和評價學生學習情況的能力。
5.教學資源與創新:考察申請人對教學資源的利用和創新意識,包括教材的選擇、輔助教具的使用和多媒體技術的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