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總平面圖中教學用房外墻與鐵路的距離不應小於300m。與機動車流量超過每小時270輛的道路同側路邊的距離不應小於80m。當小於80m時,必須采取有效的隔音措施。校園內不得有架空高壓輸電線路通過。
2、化學實驗室應配備事故應急沖洗噴嘴。
3、教室、實驗室靠近走廊時,單走廊壹側應設窗戶。但距地面2m以內,開窗不應影響教室使用、走廊寬度和交通安全。對於二層以上教學樓向外開啟的窗戶,應考慮清潔玻璃的方便性和安全性措施。
4.室內樓梯欄桿(或欄桿板)高度不應小於900,室外樓梯欄桿和水平欄桿高度不應小於1100。扶手不應使用易於攀爬的方格欄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