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社會保障卡報銷標準
(壹)符合規定的門診醫療費用,按以下比例報銷,其余部分個人自付:
1,醫療費用不足1000元的,報銷35%。
2、醫療費用在1000元以上(含1000元),不足5000元的,報銷45%。
3、醫療費用在5000元以上(含5000元),10000元以內的,報銷55%。
4、醫療費用在1萬元(含1萬元)以上的,報銷65%。
(二)符合規定住院發生的醫療費用,按以下比例予以報銷,其余部分個人自付,且年度內多次住院的醫療費用累計計算:
1,醫療費用10000元以內,在三級、二級、壹級醫療機構就醫的,報銷比例分別為55%、65%、75%。
2、醫療費用在10000元以上(含10000元),20000元以內,在三級、二級和壹級醫療機構的報銷比例分別為60%、70%和80%。
3、醫療費用在20000元以上(含20000元),在三級、二級和壹級醫療機構就醫的,報銷比例分別為65%、75%和85%。
小學生報銷標準
連續兩年醫保繳費人員報銷比例提高5%。各級醫院報銷比例:三級醫院480元,報銷比例65%,二級醫院240元,報銷比例70%,壹級醫院120元,報銷比例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