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人在寧波有穩定職業,即在寧波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取得工商營業執照,或在寧波從事農業養殖。
2.申請人依法繳納寧波市農民工基本養老保險或社會保險,且需按月連續繳納1年及以上,逾期繳納無效。
3.申請人雙方均在寧波取得浙江省居住證或浙江省暫住證滿壹年及以上,需要連續居住滿壹年及以上且無間斷。
4.申請人的子女必須符合寧波市規定的入學年齡,即必須年滿6周歲,有學習能力且未被分配學校。如果要入校,需要繳納壹定的費用,以借讀生的身份入校。而且因為借款人的身份在其他學校,所以高考時學生也要在學籍所在地報名參加考試。
5.申請人沒有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