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24日,延平區人民檢察院以故意殺人罪對兇手鄭民生作出批準逮捕決定。
2010年3月27日,南平市人民檢察院對鄭民生提起公訴。
2010年4月8日,南平市中級人民法院壹審公開開庭審理,作出以故意殺人罪判處鄭民生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的壹審判決。鄭民生提出上訴。
2010年4月20日,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與此同時,鄭民生的死刑被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
2010年4月28日上午9時06分,經最高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核準,造成福建南屏實驗小學學生8死5重傷的兒童殺手鄭民生被執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