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工作年限要求
要評高級教師職稱,必須在壹級教師崗位任教5年及以上;
要評壹級教師職稱,必須在二級教師崗位任教4年及以上;
要評二級教師,必須在三級教師崗位任教2年及以上;
要評三級教師,必須通過初中、小學(幼兒園)1年試用期。
二,普通話要求
0965年65438+65438+10月+0日65438後出生的語文老師必須達到II A級及以上;其他教師需達到二級及以上;如果妳在農村教書20年,現在還在農村學校教書,可以放寬到初三。
第三,繼續教育的要求
繼續教育合格作為申報評定職稱(職務)的必備條件。
四、班主任的生活要求
參評壹級教師職稱(職務),要求任職後從事班主任工作2年及以上;
高級教師職稱(職務)要求累計擔任班主任或少先隊輔導員工作5年及以上(含擔任現職以來2年及以上)。
動詞 (verb的縮寫)學歷
年齡在45周歲以下,初中、小學、幼兒園教師的,應當具有本科以上學歷。
參加二、三年級的最低學歷要求是中師畢業。當然,如果妳有博士或碩士學位,在二級教師崗位上任教滿2年及以上,就可以評壹級職稱。
具有碩士學位,或具有學士學位或學士學位,1年試用期滿並考核合格。
另外,還有從教的要求,不是必要條件,但也是附加的加分條件,即在農村、欠發達地區、薄弱學校任教或全日制任教滿1年。當然還有論文,評高級的話也要準備兩篇。
以上是職稱考試條件的全部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