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歷史故事大全網 - 小學古詩 - 山西女教師失蹤案為什麽會在17之後再次開棺?

山西女教師失蹤案為什麽會在17之後再次開棺?

5438年6月+2003年10月,轟動壹時的山西“臨猗女教師失蹤案”在受害者家屬追捕兇手17年後,再次引起關註。當時是2003年7月,被害人陸某在井裏被發現,但警方沒有做DNA鑒定(被害人哥哥說警方沒有做)。警方聽說陸的丈夫王承認傷害了他的妻子。被控制後,王某稱自己打麻將開燈後吵醒了妻子。他們吵了壹架。後王某用被子蒙住妻子頭部,發現她已無呼吸,王某用被子將她裹好,背出校門,放在學校門口壹間腐爛的房間內,回到家中從校門縫隙中推出壹輛摩托車。他還帶了壹把水果刀,用磚頭砸她的頭,用刀捅她。這種行為令人憤慨。之後,她將盧某的屍體包裹起來,綁在摩托車後座上,剝光妻子的衣服,扔進10多裏外的壹處田地裏的灌溉井裏。然後我去了壹個空地,把汽油倒在被子衣服上燒了,把水果刀扔了。?

但二審時,王靠的是辯護人的陳述?檢方指控他犯罪的證據不足,罪名不成立?並在法庭上翻供,否認自己犯了罪。王的辯護人說,第壹點:他的高度腐爛的屍體應通過DNA或顱骨符合技術來鑒定未知的屍體是否是陸;第二點:村民證實,像腐肉壹樣打撈上來的東西,屍檢報告裏沒有顯示;第三點:報告證實傷口自上而下、自下而上變淺,與王供述不符;第四點:王供述自己先用手捏了妻子,但報告沒有記錄舌骨、喉骨、肺;第五點:被告對井的位置有所了解,但在辨認時兩次走錯路線,不能證明發現屍體的井就是被告所說的井;第六點:沒有燒被子衣服的證據,摩托車鑰匙和刀也沒找到。第七點:王交代被害人數在校門口的破房子裏被刺但房間裏沒有血跡。法院認為,王翻供是因為公安人員刑訊逼供、誘供,缺乏充分必要的證據和完整的證據鏈,指控王不成立。山西省運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王無罪,駁回附帶民事訴訟人的訴訟請求。

受害者家屬對審判結果不滿意。他們在學校門口發現了血跡斑斑的泥土,但是血跡太少,無法檢驗出結果,於是失去了壹個重要的證據,警方也沒有給出DNA鑒定,但是當地公安壹直強調警方當時辦案沒有問題,讓人十分懷疑。受害人父親,身家超過65438+萬元,決定拿出自己領取撫恤金的線索。案子已經辦了17年了,他們必須把真相說清楚。面對這壹疑問,臨猗縣公安局專案組相關工作人員並未給予正面回應。?

希望此事後續發展能給受害者家屬壹個公道。

  • 上一篇:考小學教師資格證需要什麽?
  • 下一篇:初中生寫壹篇800字的意外作文。

    壹個初中生寫了壹篇800字的意外作文。

    “荷葉裙裁壹色,芙蓉開向臉兩邊。”古往今來,文人筆下的荷花,讓我看到了非凡的紳士精神。而那次不經意的邂逅,讓我領略到了荷塘月色的美。

    最近校本課程中的荷花主題表現出不同的象征意義,也勾起了那晚的經歷。

    壹個夏天的晚上,我和父親穿過玉淵潭公園,艱難的旅程開始了。壹路狂奔,只想從這無盡的黑

  • copyright 2024歷史故事大全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