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歷史故事大全網 - 小學古詩 - 學校負責督學名單的規模

學校負責督學名單的規模

定期監督學校。

教育督導部門根據區域內中小學布局和學生規模,按照1人負責5所左右學校的標準配備責任督學。

教育督導部門應當按照統壹規範制作標牌,標明責任督學的姓名、照片、聯系方式和督導事項,並在學校門口顯著位置公布。

第二條督學負責人由教育督導部門聘任,發給督學證書,註冊並直接管理。

責任督學應當符合《教育督導條例》第七條規定的條件。

責任督學主要從在職和退休的校長、教師、教研人員和行政管理人員中遴選,專職和兼職相結合,兼顧小學、初中、高中(含直屬學校)各學段。

第三條責任檢查員的基本職責是:

(壹)依法對學校進行監督。

(二)指導學校管理、教育教學工作。

(三)受理並核實相關舉報和投訴。

(四)發現問題並督促學校整改。

(五)向教育督導部門報告,並向政府有關部門提出意見。

第四條責任督學應當對下列重大事項進行定期督導:

(壹)學校管理和制度實施。

(二)招生、收費、擇校。

(3)課程設置和課堂教學。

(四)學生的學習、體育鍛煉和課業負擔。

(5)教師職業道德與專業發展。

(六)校園及周邊治安、學生交通安全。

(七)食堂、食品、飲用水和宿舍衛生。

(八)校風、教風、學風建設情況。

第五條發現危及師生安全的重大隱患,責任督學應當及時督促學校和有關部門處理;對於各類突發事件或重大事故,責任檢查員應在第壹時間趕赴現場,了解並及時報告相關情況。

第六條責任督學可以采取隨機講座、查閱資料、列席會議、座談走訪、問卷調查、校園巡查等方式進行經常性督導。

督導結束後,責任督學應當填寫督導記錄,當場向學校反饋督導結果,並及時向教育督導部門提交報告。

每個學校每月定期督導不少於1次,學校可根據情況隨時督導。

  • 上一篇:我的卷筆刀是寫作文的主題。
  • 下一篇:六壹快樂作文10
  • copyright 2024歷史故事大全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