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歷史故事大全網 - 小學古詩 - 2022年新疆師範大學招生簡章

2022年新疆師範大學招生簡章

新疆師範大學是壹所公辦本科院校,是“中西部高校基礎能力建設工程大學”之壹。還有中國少數民族語言文學(維吾爾語)等緊缺人才。下面我帶大家看壹下《2022新疆師範大學招生簡章》。本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2022年新疆師範大學招生簡章第壹章?通則

規則壹。為保證全日制本科生順利招生,規範招生行為,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規則二。學校全稱:新疆師範大學;GB代碼:10762。

規則三。學校位置:學校有三個校區,分別是溫泉校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水磨溝區路100號)、昆侖校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沙依巴克區新壹路102號)、何校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喀什東路16號)。

第四條?新疆師範大學普通高考招生層次為本科。招生類別為全日制教學,學制4年。

第五條?新疆師範大學擁有學士學位、碩士學位和博士學位授予權。普通本科學生在學校規定年限內完成培養計劃規定的內容,達到畢業要求,準予畢業,授予新疆師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條件的本科畢業生,授予新疆師範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第二章?招生組織

第六條?學校在學校黨委領導下成立普通本科招生委員會,由學校領導、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教師代表、學生代表、校友代表組成,承擔對學校招生工作的建議、決策和民主監督職責。成立由學校領導、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和學院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小組,負責審核學校招生章程、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第七條?普通本科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實施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招生日常工作。教務處負責按規定編制年度招生計劃。

第八條?學校招生接受學校紀委、考生、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九條?在招生計劃方面,學校根據人才培養目標和辦學條件的實際情況,綜合考慮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考生源數量、生源質量和區域分布情況,結合近年來學校生源計劃的編制和執行情況,綜合確定省級招生計劃, 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報教育部審核後向社會公布。

第十條?錄取批次方面,學校2022年省級招生計劃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批次錄取。

第四章?準入原則

第十壹條?學校招生工作實行“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以高考文化考試為主要入學考試形式(藝術、體育等專業也需參照專業考試),擇優錄取。

第十二條?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發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原衛生部關於進壹步規範招生就業體檢工作,維護HBsAg攜帶者入學就業權益的通知》執行。建議身體不適於教師職業的考生慎重考慮是否報考師範專業。

第十三條英語專業、翻譯專業只招收高考語言中語言為英語的考生。學校其他專業不限考生外語,但學校在本科外語教學中只開設大學英語和大學日語課程。

第十四條錄取規則及其他錄取要求考生進入檔案和特殊類型招生專業

1.普通專業錄取規則

進入檔案的考生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專業誌願”的原則錄取,不存在專業級差。同分排序規則與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同分排序規則壹致。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未規定同分排序規則時,文史類依次按“語文、文科綜合、數學”高考科目成績排序,理工類依次按“數學、理科綜合、語文”高考科目成績排序,優先考慮前者;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相關批次無排序規則的,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綜合(三科選考科目總分)的成績。

2.特殊專業錄取規則

(1)填報我校藝術、體育類專業誌願的考生,必須達到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高考相應批次成績(含政策性分數線);凡省(自治區、直轄市)組織相應的藝術類專業或體育類專業統壹考試(以下簡稱統考),考生也應按規定參加“統考”並取得證書。在我校組織“校考”的省(自治區、直轄市),考生需參加“校考”並取得證書後,方可在我校填報相應的藝術類專業誌願。實行平行誌願的省份,實行跨省(自治區、直轄市)投檔的原則。

(2)美術、繪畫、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數字媒體藝術、書法法專業錄取規則:文理兼招,誌願優先。取得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相應批次高考文化課成績的考生,按“統考”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書法與法律專業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組織了壹次“校考”。要求考生取得“校考”專業證書後才能填報誌願。已參加高考並達到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相應批次分數線(含政策性降低分數線)的考生,按“校考”專業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3)音樂學、音樂表演、舞蹈錄取規則:文理結合,誌願優先。組織“校考”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高考成績和“校考”專業成績;未組織“校考”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高考成績和“統考”專業成績。將考生的高考文化課成績和專業成績折算成綜合成績,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錄取。音樂學專業綜合成績的計算方法:綜合成績=專業成績/專業成績滿分×100×60%+高考文化課成績/高考文化課滿分×100×40%;音樂表演與舞蹈專業綜合成績計算方法:綜合成績=專業成績/專業成績滿分×100×70%+高考成績/高考成績滿分×100×30%。

(4)表演專業錄取規則:文理兼收,誌願優先。組織“校考”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將按照“校考”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高考文化課取得相應批次錄取分數線(含政策性降分)成績的考生。未組織“校考”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按照“統考”專業成績從高到低錄取本省(自治區、直轄市)相應批次聯考成績合格的考生。

(5)體育專業錄取規則:文理兼收。實行梯度誌願招生的省份,按照招生計劃數的2倍確定該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課最低錄取分數線,招生人數不足2倍的,文化課最低錄取分數線以該省(自治區、直轄市)相應批次的最低錄取分數線為準,再根據體育專業分數線,從高到低。實行平行誌願的省份,實行跨省(自治區、直轄市)投檔的原則。

(6)錄取上述藝術、體育類專業時,若最終錄取排名成績(綜合成績/校考成績/統考成績)相同,則排名規則為:依次按高考成績、語文單科成績、英語單科成績、數學單科成績,排名以前者優先。

3.運動訓練專業執行教育部和國家體育總局有關規定,實行提前單獨招生。錄取辦法按照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相關政策執行。

4.小學教育專業按大類招生,文理結合。新生入學後將參加分班考試,被安排在小學教育(文科方向)和小學教育(理科方向)兩大方向。

5.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考生,按照當地省級招生部門公布的選考科目和要求執行,並按教育部有關文件進行招生。

6.單科成績要求:報考數學與應用數學、信息與計算科學、應用統計學。普通考生高考成績不低於80分,單欄考生高考成績不低於60分。

7.中國少數民族語言文學(維吾爾語)專業按照“漢民雙語翻譯人才培養計劃”相關政策執行。

8.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宗教專業招生計劃為定向培養計劃,按照自治區有關政策執行;其他省份的招生計劃是統招計劃。

9 .地方優秀教師專項計劃,按照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相關政策執行。

10.專業調整或撤銷時不再征求考生意見。

第十五條對考生弄虛作假的,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第十壹條的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應當如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在報名階段發現下列行為的,取消報名資格;錄取前發現者,取消資格;錄取後發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學籍;畢業後發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歷、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壹)提供虛假的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或者非法獲取證書、成就證書、榮譽證書等。,騙取註冊資格和享受優惠政策;

(二)在綜合素質評價及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

(三)冒名頂替入學,並以替補身份入學或獲得優惠資格的;

(四)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定弄虛作假的。

第五章?新生入學

第十六條新生入學時,應當持錄取通知書,按照學校的有關要求和規定時間到學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時到校者,應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請假逾期者,除特殊正當理由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十七條?新生報到時,學校對其入學資格進行初審,審查合格的辦理入學手續;經審查,發現新生錄取通知書、考生信息等證明材料與本人實際情況不符,或有其他違反國家招生考試規定情形的,取消錄取資格。新生入學後,學校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全面審核。審核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入學手續和程序是否符合國家招生規定,取得的入學資格是否真實並符合有關規定;本人及身份證明是否與錄取通知書及考生檔案壹致;藝術生的專業水平是否符合錄取要求;身心健康狀況是否符合報考專業或專業體檢要求,能否保證在校正常學習生活。復習中發現學生的身心狀況不適合在校學習。經學校指定的二級甲等醫院確診後需要在家休養的,可按照有關規定保留其入學資格;如在評審中發現學生有弄虛作假或營私舞弊行為的,將確定為評審不合格,並按有關規定取消資格;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第六章?費用和獎勵

第十八條?學費標準方面,學校按照自治區物價局現有標準收取學費。藝術類專業6000元/生/年;理工科本科專業3500元/年;外語本科專業3800元/年;體育本科專業3300元/生/年(其中運動訓練專業4500元/生/年);文史類本科3100元/年。

小學教育專業按專業類別招生,第壹學年學費3500元/生·年;按專業方向分班後,自第二學年起,小學教育(文科方向)按文史類本科專業和理工科小學教育(理科方向)收費標準執行。

章程頒布後,如遇年級調整,學校將按照新規定收取費用。

第十九條中國少數民族語言文學(維吾爾語)專業“雙語翻譯人才培養計劃”,學費由自治區財政承擔,學生免交學費。

第二十條?宗教專業定向培養項目學費由自治區財政承擔,學生免交學費。

第二十壹條?地方優秀教師專項計劃學費和住宿費由自治區財政承擔,學生免交學費和住宿費。

第二十二條?學校為經濟困難的新生設立了“綠色通道”,不讓壹個學生因為經濟困難而輟學。學習期間,貧困家庭學生可申請獎學金、助學金、勤工儉學、困難補助、國家助學貸款等,順利完成學業。

第七章?附?規則

第二十三條?學校不委托任何單位或個人從事“招生中介”活動。打著我校的幌子,開展招生培訓、招生宣傳、招生等活動的機構和個人,我校保留追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四條?招生咨詢和監督電話

招生電話:0991-4332596、4112266。

招生傳真:0991-4312920

監督電話:0991-4112037

地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新沂路102號新疆師範大學昆侖校區普通本科招生辦公室(郵政編碼830054)

學校網址:/

普通本科招生網站:/

第二十五條?本章程適用於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經上級審批後自頒布之日起生效。學校原有的招生制度、規章、通則與章程有抵觸的,以章程為準。本章程頒布後,如上級有關政策或規定發生變化,以最新的上級政策或規定為準。

第二十六條?本章程由新疆師範大學普通本科招生委員會解釋。

  • 上一篇:給即將上壹年級的孩子的壹封信
  • 下一篇:推薦壹個作文例子拿滿分的好地方【5篇】
  • copyright 2024歷史故事大全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