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事件回顧
2065438+2008年7月底,常林在欒川鄉偶遇初二班主任張軍,想起被張軍毆打的場景,隨後,常林上前扇了張軍4個耳光,並對其上半身拳打腳踢。肢體沖突中,常林推了張軍兩下,踢倒了他的電動車。最後,他們被說服離開了對方。5個月後,隨著視頻的瘋狂轉向和裂變式傳播,事件逐漸升級,引爆輿論。欒川縣官方數據顯示,截至2018 12.27,僅微博傳播受眾人數就達6.8億余人。教育界對此的定義是?尊師重道?挑釁。2018 12.20,常林因涉嫌尋釁滋事罪被刑拘。
2019七月10,?20年後男人打老師?該案在河南省欒川縣人民法院壹審宣判。毆打男子常任瑤?犯尋釁滋事罪?他被判處有期徒刑壹年六個月,常當庭提出上訴。
2019 8月19日,河南省洛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常尋釁滋事案進行二審宣判,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2.對素質教育中體罰的思考
無論是過去老師的體罰,還是今天學生的暴力,都應該從道德和法律層面接受雙重標準。還有壹個。復仇?可以延長20年,足以說明學生在體罰後所承受的陰影是如此之重,以至於傷害了他正常的心智,催生了以暴制暴的錯誤行為模式。
前不久,11歲小學生苗可欣去世。調查組調查後發現,涉事教師打罵學生的問題屬實。雖然沒有證據證明老師在當天的作文課上辱罵並處罰了苗可欣,也無法對苗可欣翻越欄桿墜樓的原因下結論,但這再次讓教師懲戒權的問題成為輿論焦點。
老師應該因為學生的錯誤而懲罰他們嗎?如果有,處罰的底線在哪裏?如何把握教育與懲罰之間的尺度,其實已經成為很多教育工作者的難題。
實施體罰的老師可以分為兩種。壹種是因材施教,善待某些特定的孩子,以達到教育的目的;另壹類老師就是不分青紅皂白的體罰,甚至體罰的很出格,把教書育人變成了發泄私欲。對於前者,我們要給予他們尊重、理解和包容,因為這是正確的空間,而對於後者,我們要嚴格禁止,對這類老師發出警示,及時關註孩子的成長發展環境。
2019 165438+10月22日,教育部發布《中小學教師教育懲戒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明確提出教育懲戒是教師履行教育教學職責的必要手段和法定權限,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應當支持教師正確行使教育懲戒權,制止對學生有害或侵犯其合法權益的言行。文件給了老師壹定的懲罰自由,對教育有不可替代的價值,但需要明確的是,這並不意味著可以體罰或侮辱學生,任何時候都不允許暴力。
所以要區分暴力體罰和懲戒,對過度濫用暴力的老師保持零容忍。而盲目壹刀切的行為,看似保護了孩子的安全,卻是另壹種意義上的不負責任,對孩子的成長發育是有害的。而這種模式和尺度是需要詳細研究的,這樣才能給我們的孩子和他們的孩子創造壹個良好的素質教育。只有這樣,素質教育才能真正成為全方位的素質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