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山中小學如何申請轉學?
金山區中小學轉學申請流程
(壹)父母或監護人申請轉學
父母或監護人申請轉入原學校。對符合轉學條件的,由原學校出具《上海市中小學轉學信息表》,並加蓋學校公章。
(二)核準註冊
申請人持相關轉學材料向轉學學校提出申請。轉學材料經學校審核後,在《上海市中小學轉學信息表》上加蓋學校公章,辦理相關轉學手續。
(三)辦理移交手續的時間
轉學手續壹般應在新學期開學前後壹周內辦理。學期中間原則上不辦理轉學手續。
延伸閱讀
1.上海的小學班數壹般在40人以下,初中班數壹般在45人以下。如有特殊情況,區教育局可根據學校實際情況合理設置班級名額。
2 .普通高中班級名額壹般根據年度招生計劃設置。
金山區轉學申請條件(小學+初中+高中)
(壹)在義務教育階段,符合下列條件之壹者,可申請轉入金山區有空位的學校就讀:
1.在本市就讀的學生戶籍跨地區變更的;
2.符合當年義務教育入學條件的非本地學生。(詳見每年壹次的《金山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實施意見》)
(二)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普通高中學生,可以申請轉入金山區有空位的普通高中就讀:
1.學生戶籍在金山區;
2.學生父母壹方持有上海市居住證滿3年且積分達到標準分值(學生信息須在上海市居住證積分管理系統查詢確認);
3.學生父母壹方是上海某高校或科研機構的博士後流動站(工作站);
4.其中壹名學生家長和學生本人持有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證。
金山區其他轉移情況
1.在上海市普通高中就讀的學生,原則上不予轉學。因搬遷等原因,可申請轉入有空位的普通高中。當年在本市參加中考的轉校生成績必須達到轉校當年統招分數線。
2.起始年級第壹學期和畢業年級第二學期不轉學。
3.學生在紀律處分期間不得轉學。原則上不會在學期中間轉學。在義務教育階段,因市政搬遷等不可抗拒的客觀原因,需要在學期中途轉學者,由區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實際情況安排轉學手續。
轉自金山區
4.符合《上海市中小學學籍管理辦法》第三章第十三條第(壹)、(二)項條件的本區或跨區域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予以錄取,並入原年級。
5.同壹城市或鄉鎮內,原則上不辦理校際轉學。
6.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原則上不辦理轉學。
7.從其他地區或其他省市轉到金山區高級中學的學生,首先要經過金山區教育局的資格認定。
註意:
1.因名額過多無法接受班級名額的,報金山區教育局協調安排。
2.從非上海市學校轉到金山區的學生,可在對其學業情況進行評估後,根據其實際學業水平,在相應年級入學。
金山區中小學轉學申請材料
1.在上海申請轉學的學生需提供轉學信息表、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居住證明、學生成長記錄簿等。
2.申請從非上海市學校轉入上海市學校的學生,須提供學生的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居住證明、原學校的相關證明材料、全國學籍號和學籍(不需要全國學籍號)、父母在上海工作或居住的相關證明材料。
3.申請轉入普通高中的學生,還需要提供中考成績證明和錄取通知書。
註意:
《上海市中小學轉學信息表》由原學校出具,並加蓋學校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