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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學區住房新政

法律解析:廈門市教育局堅持“分招生、就近入學”的原則,組織招生區域內的適齡兒童按時入學,免試入學;堅持“積分優先、遵循誌願”的原則,組織農民工子女入學。

法律依據:廈門市教育局四辦公廳印發的《廈門市教育局關於印發廈門市2021秋季小學招生工作意見的通知》。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入學辦法(壹)公辦小學實行劃片招生,優先招收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入學。招生區域由學校所在區教育局劃定(市屬小學報市教育局批準),由區教育局提前向社會公布。各小學應在報名前1周在指定區域張貼招生公告。(二)區內招生對象界定1。區內招生對象須符合“兩個壹致”,即適齡兒童及其父(母)戶籍壹致,實際居住地與戶籍所在地壹致(指適齡兒童及其父母在戶口簿上記載的住址與實際居住地壹致)。2.區內招生對象落戶截止時間2021 7月12。逾期落戶的,由當地區教育局統籌安排。3.“熱點學校”招生對象除“兩個壹致”外,還應符合以下條件之壹:適齡兒童父親(母親)持有本區產權的(父親或母親產權比例應超過50%,下同),適齡兒童及其父親(母親)應在本區實際居住1年以上(2020年8月31日前)。學齡兒童的父親和母親沒有房產。父親(母親)在本區租房的,租住的房屋應為家庭唯壹住所。適齡兒童及其父(母)還應在本區實際居住1年以上,並持有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賃手續。適齡兒童父親(母親)購買的房產(憑有效購房合同和購房票據)因歷史原因無法辦理產權,且該區域外無其他產權房屋的,以該居住地為其唯壹居住地,且其已與適齡兒童在該房產實際居住1年以上。適齡兒童的祖父母實際居住並擁有該區域產權六年以上(含六年),適齡兒童及其父(母)隨祖父母居住並擁有同壹戶籍,實際居住1年以上。上述前三種情況還應符合每6年只能有壹名適齡兒童在同壹房產就讀小學的規定,多子女家庭除外。“熱點學校”招生矛盾尤為突出。除“兩個壹致”外,教育主管部門可根據本區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具體招生實施細則,並提前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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