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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沒有結婚證能上小學嗎?

可以,只要孩子有戶口,就可以在戶口所在地的學區入學。通常適齡兒童六周歲,8月31前可以申請公立學校。只要有醫學出生證明,就可以去派出所依法申報戶口;如果沒有醫學上的出生證明,助產士可以出具書面證明,並加蓋本村公章。建議先報名,再去上學。事實婚姻是指沒有配偶的壹男壹女在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情況下,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群眾也認為是夫妻的性結合。我國目前對事實婚姻采取相對承認主義,不再分為合法和受法律保護的事實婚姻和不受法律保護的非法事實婚姻,即在壹定時期和範圍內有條件地承認事實婚姻。

壹、領結婚證的條件:

1,男女雙方必須自願結婚;

2.男方必須年滿22周歲,女方必須年滿20周歲;

3.沒有法定禁止結婚的情形,包括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醫學上認為不宜結婚的疾病;

二。獲得結婚證的程序:

1,應用。雙方向壹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

2.復習。登記機關應當對雙方的結婚申請進行審查;

3.註冊。婚姻登記機關經審查,認為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準予登記,發給結婚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046條婚姻應由男女雙方自願,禁止任何壹方強迫另壹方,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幹涉。

第1047條結婚年齡男性不得早於22歲,女性不得早於20歲。

第壹千零四十八條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壹千零四十九條男女雙方要求結婚的,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婚姻登記完成時,婚姻關系成立。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重新登記。

第1050條登記結婚後,根據男女雙方的協議,女方可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1051條有下列情形之壹者,婚姻無效:

(1)重婚的;

(二)有禁止結婚的家庭關系的;

(三)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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