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層面的具體校本課程開發方案。從概念上講,課程大綱是指以大綱的形式呈現壹門課程的各種課程要素的文本。
具體來說,是指教師根據學校的校本課程規劃方案和相關課程的性質編寫的計劃文本,其中包含了壹門校本課程生成所需的各種相關要素。它至少需要回答四個基本問題:課程目標、課程內容、課程實施和課程評價。
課程大綱是課程審議、實施和管理的重要依據,也是學校課程委員會和外部督導評估部門評價課程質量的重要依據。
擴展數據:
課程大綱的編寫雖然有壹定的要求,但並沒有固定的模式,可以詳細,也可以粗略。在具體實踐中,教師可以根據課程生成的需要,充分發揮自己的創造性。壹般來說,它包括以下兩個部分:
壹般項目:包括課程名稱、課程類型、教材、授課時數、授課教師、授課對象等。
具體內容:
(1)課程目標陳述:需要從三個維度全面、恰當、清晰地闡述課程的目標和學習水平。
(2)課程內容或活動安排:選擇什麽樣的內容以及如何組織這些內容,或者安排什麽樣的活動,要求突出重點,按照由易到難或適當的順序安排,處理好它們之間的平衡和銜接。
(3)課程實施:包括教學方法、組織形式、課表、設備、班級規模等。
(4)課程評價:主要是對學生學習成績的評價,涉及評價方式(定性和定量)、成績來源(過程和結果)、評分方式和學分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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