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政策規定
我國《義務教育法》規定,凡年滿六周歲的兒童,應當由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送其上小學,接受並完成義務教育。
幼兒園畢業的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狀況需要延期入學或者休學的,由其父母或者法定監護人提出申請,經當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批準。
二、孩子是否正常入學的判斷方法
評估孩子各方面的發展。如果沒有特殊情況,正常年齡入學就好。家長不要考慮延遲入學的利弊,而要考慮是否能適應自身發展。
壹般來說,學齡前兒童的發展與其年齡呈正相關。壹個5歲的孩子和壹個6歲的孩子,感覺年齡差別不大,但其實學習能力和理解能力差別很大。
要適應小學生活,孩子至少要具備小學的學習能力,能夠很好的控制自己的行為,協調性和註意力需要達到壹定的水平。所以孩子提前入學、正常入學還是晚入學,需要根據孩子的發展來決定。
申請小學延期壹年的程序:
壹、學校申請
如果孩子已經辦理了入學手續,壹年後還想讀書,需要向學校提出申請,並且有正當理由申請。在向學校申請後,他應該為他的孩子簽署壹份豁免令。
二、向所在教育主管部門申請
家長向當地教育主管部門申請,主要是向當地教育局咨詢和申請。
三、幼兒園申請
如果孩子還在幼兒園,家長可以和幼兒園商量,復讀壹年。幼兒園普遍同意這樣的要求。所以申請後,他們可以選擇繼續在幼兒園學習壹年。第二年來了,幼兒園可以發基礎教育畢業證,他們可以拿著畢業證去小學報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