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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生交通規則

小學生交通規則

當閃爍的信號為綠色時,允許行人通過;黃燈亮時,不允許行人通行,但已進入人行道的行人可以繼續通行;紅燈亮時,行人不得通行;黃燈閃爍時,行人必須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通行。

壹、基本交通原則

1,右交通原則。我國實行右側通行原則,行駛在道路上的車輛需要靠右行駛。這壹規定是交通法規中最基本的原則。大家都很了解,也習慣了。那麽世界上還有其他國家或地區不實行右行交通嗎?有,比如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英國,日本等島國。他們的交通原則和我們國家不壹樣,是左行交通原則,和我們正好相反。

2.我行我素的原則。簡單來說,人車分道揚鑣。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應當在自己的道路上行駛或者行走,不得隨意行駛到他人的道路上。

第二,交通信號

交通信號分為:指揮燈信號、人行橫道燈信號和手勢信號。

指揮燈交通信號

1.紅燈是被禁止的顏色。紅燈亮時,不允許車輛和行人通行。

2.綠燈是允許的顏色。綠燈亮時,允許車輛和行人通行。

3.黃燈是代表警告的顏色。黃燈亮時,禁止車輛和行人通行,但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和已進入人行橫道的行人可以繼續通行;另外,有些學校要求學生戴“小黃帽”出行,也是因為黃色顏色鮮艷,司機叔叔容易辨認。

4.黃燈閃爍;黃燈閃爍信號通常在夜間單獨設置在路口,提醒司機和行人註意路口,不具備控制交通先行讓行的功能。

行人過街交通燈

人行橫道信號燈由紅色和綠色組成。

1.綠燈亮時,允許行人通行;

2.綠燈閃爍時,行人不得通行,但已進入人行橫道的可以繼續通行;

紅燈亮時,行人不得通行。

交通警察手勢信號

手勢信號主要是交警用來臨時指揮車輛通行的。手勢信號靈活方便,可以彌補指揮燈信號剛性的不足。執勤交警可以根據當時道路的交通狀況靈活運用。車輛、行人遇到與交通警察指揮不壹致的燈光信號(交通信號燈)、交通標誌、交通標線時,應當首先服從交通警察的指揮。

第三,走路安全

有同學說,誰不會走路?還需要學嗎?是的,每個人都能走,而且走得很好。如果我們不註意交通安全,走路也會帶來麻煩。所以,我們上學、放學回家、節假日外出,都要遵守交通法規,增強自我保護意識。

行走安全常識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壹條規定“行人應當在人行道上行走,沒有人行道的,應當靠路邊行走。”妳做了嗎?妳做得好嗎?有的同學會問,有的路沒有人行道,有的路連線都沒有。我們怎樣才能到達那裏?這樣的路,行人要靠路邊走。道路壹般都是這樣劃分的。汽車行駛在路中間,自行車和行人在路邊,汽車的速度是自行車和行人的很多倍。因此,行人走進車輛專用車道是相當危險的。

走路時不要東張西望,不要邊走邊玩,不要邊走邊看書,不要三五成群並排走,不要亂穿馬路,不要追車打鬧。不要在路上踢足球、滑冰、放風箏或玩遊戲。壹旦被車流撞倒,後果很嚴重。前幾年報道裏有個學生,晚上邀請幾個同學去路邊玩,在路邊開玩笑。學生打同學,同學假裝追,學生跑了。結果他跑到馬路上被車撞成重傷。他花了幾十萬的醫藥費,最終沒能保住性命。路上的情況變化很快。壹不小心,災難可能馬上就來了。

過馬路的安全知識

為了保證行人過馬路的安全,有專門為行人過馬路設計的人行橫道,俗稱斑馬線。根據法律規定,當汽車遇到斑馬線時,應該減速。當行人從斑馬線過馬路時,汽車應該停下來讓行人先過。也就是說,在斑馬線上,行人享有過馬路的特權。在沒有人行橫道的路段過高速公路時,要註意路上的車輛,確認安全後再通過。不得在車輛接近時突然加速穿越,也不得在穿越高速公路時倒退或掉頭。過馬路時,不要翻越鐵柵欄,也不要越過路中央的綠化帶,更不要停留在這些隔離設施的邊線上。沒事就跑到隔離花壇去玩,聊天。這裏還要強調壹點:即使走斑馬線,也壹定要註意觀察信號燈是綠色的時候,確認安全後再通過。不要壹看到綠燈就往前跑。

乘車安全知識

當我們等車的時候,我們應該有秩序地在站臺上等。不要在高速公路上停車;等公交車停穩後,讓車上的人先下車,然後依次上車。車輛行駛時,要坐正或站穩,緊急制動時要抓住扶手,防止摔倒。不妨礙駕駛,不將身體任何部位伸出車外,不跳下車或在車內大聲喧嘩;在車上系好安全帶,不要亂動車上的零件,不要往車外扔雜物。下車時,從車輛左側下車,開關車門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不要在汽車前面過馬路。

這裏我強調壹個問題,下車後過馬路的問題,因為這裏有很多血的教訓。眾所周知,當妳所乘坐的車輛停下來的時候,妳車輛前方的區域相對於妳後面車輛的駕駛員來說,似乎就是壹個盲區,而車輛越大,盲區就越寬,所以妳走在車輛前方就很容易發生危險。所以,下車後,不要突然從車頭出去,也不要沖過馬路。壹定要從車後面經過。

汽車不會馬上停下來。

壹些學生認為妳亂穿馬路沒關系。反正司機會剎車。事實上並非如此:汽車作為高速行駛的車輛,具有壹定的慣性,駕駛員踩下剎車後不可能馬上停下來。另外,開車的時候,他可能沒註意到妳要過馬路。當妳發現自己在路中間的時候,距離已經很近了,剎車已經來不及了。所以,過馬路之前,即使是在人行橫道上,學生也壹定要看清過往車輛。如果他們沒有把握確保安全,為什麽要用雞蛋碰石頭?妳讓車先過,然後舒舒服服過馬路,其實是在保護自己的安全。

汽車的“內輪差”

妳知道汽車如何轉彎嗎?汽車由前輪操縱。隨著前輪的轉動,車身逐漸改變方向。但前後輪不在同壹圓弧上,而是有壹定的距離差,稱為“內輪差”。因為“內輪差”,如果妳離轉彎的車太近,很可能被後輪撞倒碾壓。因此,過馬路時,不僅要註意直行來來往往的車輛,還要註意避讓轉彎行駛的車輛。不要離要轉彎的車太近,也不要以為車前輪就沒事。

汽車的眼睛

車前的兩只“大眼睛”叫“大燈”。當夜幕降臨時,司機可以打開“大燈”照亮道路。汽車大燈下有兩個“小眼睛”,與車尾兩側的兩個“小眼睛”相連。這是用來指示方向的“方向燈”。車尾有兩個“紅眼”,叫做剎車燈。當司機剎車時,這兩只“紅眼”立即亮起,告訴後面的車輛保持距離。另外,車尾還有兩個“白眼”,叫做“倒車燈”。汽車倒車時會發出白光,有的還會發出“倒車請註意”的叫聲。妳平時開車上路也需要註意這些車燈所表達的信息。

道路交通事故仍然是各種事故領域的“頭號殺手”。悲劇發生的壹個重要原因是我們缺乏安全防範知識,自我保護能力差。有專家指出,了解交通安全知識,遵守交通規則,80%的事故是可以避免的。為了您的生命安全,為了您全家的幸福,在此呼籲同學們:牢記交通法規,開車走路時刻註意安全。

人行橫道信號燈為綠色時,允許行人通過人行橫道;綠色信號燈閃爍時,行人不得進入人行橫道,已進入人行橫道的可以繼續通行;紅燈亮時,行人不得進入人行橫道。

行人必須遵守行人必須走人行道的劃定,沒有人行道靠右走;過馬路需要走人行橫道;對於行駛過程中有交通信號控制的人行橫道,必須嚴格遵守信號的劃定;在行駛過程中沒有交通信號控制的人行道上,應當環顧四周,註意來往車輛,不得追逐、奔跑;沒有人行橫道的,必須直行通過,不允許在車輛接近時突然穿越;有人走立交橋或隧道,就壹定要走立交橋或隧道;不允許沿道路和道路中間攀爬護欄和圍欄。不準在道路上推擠、追逐、強行停車或拋擲車輛。

走路時有哪些最危險的情況?

(1)過馬路很危險。

(2)三五成群在非人行道上側身行走,最容易發生交通事故。

(3)高峰過後,路上的車輛稀稀落落,因為路上人少,思想麻痹。癱瘓加癱瘓等於危險。

(4)壹心二用走路,邊走邊看書,或邊走邊思考,或邊走邊聊天,邊走邊玩...這樣,車可能撞不到妳,但妳自己會撞上車,所以也很危險。

小學生安全知識-騎車安全

(1)12歲以下兒童不允許在道路上騎自行車。這是由交通規則定義的。

(2)騎車不帶傘。

(3)不要擺脫騎自行車。

(4)不要騎車帶人。

(5)不要乘坐病號車。

(6)不要騎得太快。

(7)不與機動車搶道。

(8)並行騎行。

另壹個答案2:

1,行走安全常識

徒步旅行註意走人行道,沒有人行道的地方走路邊。過馬路時必須走立交橋或地下通道,沒有立交橋或地下通道的地方要走人行通道;在沒有人行橫道的地方過馬路要註意來往車輛,不要橫著跑;行程通過過程路口時,應當服從交通人民警察的指揮,堅守交通信號;不要在有護欄或隔離墩的道路上橫穿馬路。

2.騎行安全常識

騎自行車出行的同學,出門前要先檢查車輛的車鈴、剎車、車鎖、車牌是否齊全有效,沒有問題才能先行。途中應在非機動車道行駛,未分清車道的應靠右行駛。通過過程路口時,應嚴格遵守信號,停車時不要越過停車線;不要在信號燈周圍開車;不要騎逆行;不要肩並行;騎車時手不要離開把手;不要攀爬其他車輛;不要在人行道上騎自行車。穿越4條以上機動車道或者中途剎車失靈時,必須下車跟隨;騎自行車轉彎時,要伸手示意,強行轉彎不好。

3.駕駛安全常識

凡有駕照的,到校後都要到保衛處綜合科辦理駕照備案手續。綜合部會向妳提出安全要求,擬定安全學習時間。開車前壹定要仔細檢查車輛,確定車輛無故障後再開車;出車時也要帶上所有相關證件,行駛中隨時註意吊牌,防止無故錯線造成違章。其他的壹定要記住,酒後不能開車。

4.騎行安全常識

乘車時,應先下車後上車,排隊上車,不要擁擠在周圍,以免踩壞或為小偷作案提供條件。車停了可以上下車,不能搶車,不能提車。騎行時不要將頭或手伸出窗外,以免受傷。坐長途汽車的時候,壹定要忍住困意。睡覺時,如果司機突然剎車,巨大的慣性可能會對妳造成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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