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提高我縣中小學教育教學質量,根據國家、省市有關規定,結合我縣教育工作實際,經縣委縣政府同意並報上級批準,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200名。現將總則公布如下:
壹、招聘範圍和對象
(壹)高中教師:全日制大專畢業生(含本科),並具有高中教師資格證。
(2)小學教師: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大專以上學歷畢業生,小學以上教師資格證。
(三)學前教師:師範類學校全日制普通中專以上學歷畢業生,取得學前教育教師資格證(師範類學校學前教育專業畢業生不受教師資格類別限制);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專科以上學歷並取得學前教育教師資格證的畢業生。
(四)高中教師面向社會,幼兒教師和小學教師面向全市。在本縣服務期滿的高校畢業生、貧困縣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大學生和服務滿兩年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幹部的“三支壹扶”計劃不受戶籍限制。
(五)本縣工作人員不得參加考試。
二、報考資格
(壹)擁護中國* * *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不良行為記錄。
(二)熱愛教育事業,勝任教育教學工作,服從組織安排。
(三)身體健康,五官端正,無口吃,年齡在27周歲以下(31985年5月以後出生);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中級以上職稱專業技術人員年齡可放寬至30周歲(1982年5月31日以後出生)。年齡認定以學歷證書和學籍檔案記錄為準。
(4)所學專業與報考崗位對應或相近。
第三,招聘名額
高中教師30人,小學教師150人,學前教師20人,合計200人(詳細招聘計劃見附件2)。
四。報名時間、方式和要求
(壹)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2 6月1至6月10。
2.報名地點:息縣人社局(息縣城關鎮西周大道五壹水庫東300米)。
3.報名費:報名費、考試費、資料收集費每人100元。
4.報名方式:凡符合上述報名條件者,可持有效居民身份證、戶籍證明、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就業報到證等相關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報名,並填寫統壹印制的《息縣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報名表》,按專業報名(2012符合報名條件的應屆畢業生可持學校有效證明信,加蓋學校就業部門印章,符合報名條件的,報名時只能報考壹個職位。報名必須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壹致,報名現場拍照。
5.資格審查:主要審查報考人員的資格及相關證件。報名結束後,由縣人社局、教體局簽署審核意見。資格審查貫穿於考試錄用的全過程。凡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聘用崗位要求或在招聘過程中弄虛作假的,取消應聘資格。
6.報名人數與擬聘用人數之比應達到3: 1。達不到比例的,相應減少擬聘人數。縮減後仍不符合比例要求的,該職位不予招錄,報考人員可改報其他符合報考條件的職位。不符合條件或不願意調換崗位的,退還已繳納的費用。
7.2065438年6月16日(上午8:00-12:00,下午3: 00-5: 00),報考人員持身份證到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考試地點見準考證。
(2)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1,筆試
(1)筆試時間:6月2012,17,上午9:00-11:30。
(2)筆試:使用綜合試卷,滿分200分。筆試內容:所報專業知識+教育知識(包括教育學、心理學和教材教法等。),其中所報專業知識占120分,教育知識占80分。普通高中報的專業知識主要來自普通高中,涵蓋了大學的專業知識;小學報的專業知識主要來源於初中和高中;學前教師報學科專業知識,主要包括幼兒教育和學前教育,涵蓋小學、初中、高中知識。
(三)筆試方式:縣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采取統壹組織、統壹命題、統壹考試、統壹評分的方式。筆試方式為閉卷考試。
(4)加分項目:根據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參加信陽市高校畢業生“三支壹扶”計劃的人員,到貧困縣服務後考核合格的人員,服務兩年後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幹部等人員, 凡符合政策要求並經縣委組織部和縣人社局認定合格的,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給予加分。 擬享受加分政策的申請人,須於6月10日下午2017: 00前將相關證明、證件提交至息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管理股,逾期不予受理。
2.采訪
高中教師、小學音樂美術教師、學前教育教師面試;小學其他科目的老師不面試。
(1)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數1: 1.5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
(2)面試采用講座方式進行,面試成績100,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時間和方式由縣公開招聘領導小組另行制定。考生參加面試時應持本人書面準考證、有效身份證件和面試通知書。
考試成績計算方法:考試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筆試成績保留兩位小數,面試成績保留兩位小數,總成績保留兩位小數。未面試的考生筆試成績為考試成績。
(3)體檢和評估
根據考試成績將科目分為高分和低分,按照1:1.2的比例確定報考人數。體檢內容和方法參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2010]19號)的規定。對體檢合格者,按照不同學科考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考核對象。考試不合格者,可在體檢合格的考生中依次遞補。考核主要是查看考生檔案,了解考生的工作或學習表現。
動詞 (verb的縮寫)雇用
1.確定要聘用的人員。對考試合格者,按科目等額確定考生。
2.辦理錄用手續。公示期滿(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無異議的,由縣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分配意見,報縣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研究批準後辦理聘用手續(工資從2065438+2002年9月起執行)。招聘的高中教師根據報考專業分配到相關學校任教;根據工作需要,招聘的小學和學前教師被統壹分配到有空缺的非城市學校任教。對公示有異議,經審查不符合條件的,不服從組織分配的,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取消其任職資格。擬聘人員公示後,達不到招聘計劃的不予遞補。
3.簽訂雇傭合同。所有招聘人員和所有員工實行聘用合同制,由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與員工簽訂省人社廳統壹印制的《事業單位聘用合同》,並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
4.實行人事代理。由用人單位負責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才交流服務中心辦理人事代理手續。
5.新員工試用期為壹年。試用期滿合格者正式錄用,並辦理相關手續。試用期內可以享受試用期工資標準。試用期滿後正式錄用的,按時定級,納入事業單位正式編制。試用期不合格者取消資格,進入人才中心自主擇業。
不及物動詞紀律要求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的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核、聘用等環節堅持陽光操作,實行公示制。凡進入下壹道程序的,均在息縣人民政府網、息縣教育信息網進行公示,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嚴格執行工作紀律,嚴肅考紀。無論是工作人員還是應聘人員,在公開招聘過程中如有違紀行為,都要嚴肅追究責任,嚴肅處理。凡按政策應回避的,不得參加公開招聘。本次公開招聘由縣紀檢監察部門監督。
七、本計劃未盡事宜,由隰縣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研究解決。
查詢網站:息縣人民政府網、息縣教育信息網。
聯系電話:0376-5856326 1583 7671506。
201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