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船員服務簿》需要具備以下條件:
1,年滿18周歲(船舶實習生、見習員年滿16周歲)但不超過60周歲;
2.滿足船員的健康要求;
3.接受海船和內河船船員基本安全培訓,並經海事管理機構考試合格。
申請國際航行船舶船員註冊的,還應當通過海事管理機構組織的船員專業外語考試。
船員註冊管理辦法第六條:
需提交的材料:
1,申請船員註冊;
2.居民身份證、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港澳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復印件各壹份;
3.船員體檢表;
4.兩張近期5 cm正面直體白底免冠彩色照片;
5.海員和內河海員基本安全培訓證書復印件。
申請國際航線船舶船員註冊,還應當提交船員專業外語考試證書復印件。
提交居民身份證復印件、海員基本安全培訓證書、內河海員基本安全培訓證書和海員專業外語考試證書時,申請人還應當向海事管理機構出示原件。
擴展數據:
船員註冊制度的意義和作用;
通過建立船員註冊制度,將簽發船員服務簿作為船員註冊的最終程序,並進壹步將船員服務簿明確為船員的職業身份證件,強調了船員資格的行政許可性質,進壹步加強和規範了船員的基礎管理。
海事管理機構通過船員註冊系統,可以對船員的任免、適任、安全記錄、違章記錄等信息進行跟蹤管理,統計分析船員的數量、構成、分布等情況,更好地發揮行業管理和行業指導的作用。
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船員註冊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