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稅法規定,符合條件的機構包括中國青少年發展基金會、希望工程基金會、宋慶齡基金會、減災委、中國紅十字會、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全國老齡基金會、老區促進會,以及經民政部門批準的其他非營利性公益組織。?
對非營利組織、協會等特定對象包括
1,向紅十字會捐款。
2.捐贈給中國綠化基金會。
3.對特定教育事業的捐贈,如對國家資助的中小學的捐贈。
4.對某些特定文化事業的捐贈,如國家重點交響樂團、芭蕾舞團、歌劇公司、京劇公司、公共圖書館、博物館、科技館、美術館等。
5.對某些團體的捐款,如中華文化復興運動執行委員會、自強救國基金會、團結自強協會、證券市場發展基金會等。
6.對風暴、火災等的捐款。
公益性捐贈是指公益性和救濟性捐贈(以下簡稱公益性捐贈),是指納稅人通過我國非營利性社會團體和國家機關向教育、民政等公益事業和遭受自然災害地區、貧困地區的捐贈。
現行企業所得稅法第九條規定:“企業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在年利潤總額12%以內的,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年度利潤總額是指企業按照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規定計算的大於零的數額。收益將捐贈給窮人。
在《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五十壹條中明確,企業所得稅法第九條所說的公益性捐贈,是指企業通過公益性社會團體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向公益事業捐贈,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捐贈法》規定的公益事業的捐贈。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公益捐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