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熱愛中國* * *生產黨,熱愛社會主義祖國,熱愛人民軍隊,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品德良好,誌願從事國防事業,畢業後服從組織分配。
2.20周歲以下(截至當年8月31)。
3、身體健康,符合《中國人民解放軍高等學校招收學員體檢標準》。對於特別優秀的考生,視力和身高的標準可以適當放寬。
4.想報考軍校,首先要了解軍校選拔的基本要求:壹是軍校招生要求年齡不超過20周歲;第二,軍校只招高中畢業生。只有滿足這兩個條件,才能報考。
5.高考成績和分數線公布後,由市招生辦通知報考軍校誌願且分數線在網的考生準時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時間壹般安排在6月底或7月初。
6.面試要求包括:女生1.58米以上;女生45公斤以上;發育正常,身材勻稱,沒有O型腿,X型腿,沒有特別的身材;臉上無明顯疤痕,無紋身(紋身);語言表達流暢,不結巴;表情自然,行為文明禮貌,衣著整潔得體,動作協調自然;報考動機明確,願意投身於祖國的國防事業。
擴展數據:
根據《中國人民解放軍高等學校招生條例》和國家、軍隊有關規定,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辦公室(以下簡稱省級招生辦)、省軍區(警備區、警備區,下同)招生辦和軍隊院校招生辦按照本細則,密切配合,協同做好招生工作。
第三條軍隊院校招收青年學員應當實施“陽光工程”,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堅持全面考核,擇優錄取。
第四條軍隊院校招收青年學生計劃由全軍招生辦公室擬定,總政治部會同教育部批準下達。
第五條全軍招生辦公室每年6月5438+10月部署次年青年學生招生計劃的起草工作。
第六條高等學校根據《全軍軍官院校培訓任務計劃》和各省生源情況,研究制定招生計劃,於每年6月165438+10月上報軍隊單位招生辦公室。
七級單位招生辦指導所屬院校按時完成招生計劃,每年6月5438+2月初匯總上報全軍招生辦。
第八條招生辦於每年6月5438+2月完成軍隊院校年度招生計劃起草工作,經征求總部有關業務部門、軍隊單位招生辦和軍隊院校意見後,報教育部、總政治部審批下達。
第九條高等學校招生辦公室應當會同省軍區招生辦公室及時向社會公布軍隊院校招收青年學生計劃。公布的內容包括招生院校、專業名稱、專業類別(指揮或非指揮)、下劃線類別、招生人數和性別,以及培養目標、培養層次和學制等。
第十條招收軍事院校青年學生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壹)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壹考試。
(2)未婚未滿20周歲(截至當年8月31)。
(三)參加軍隊組織的政治考核、面試、體檢,結論均為合格。
參考:軍校招生體檢標準-國防部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