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是京畿地區明代洪洞槐樹大遷徙的歷史記載。相關記錄簡要摘錄如下:1。“明永樂二年(1404),遷至山西太原平陽府及澤、魯、遼、秦、汾州諸戶,充實北京地區。”
2.“永樂五年(1407),五月設上林苑監,下設番輿部、良木部等十部。在蔡維利(今大興蔡羽鎮)設繁峙部,遷山西平陽府、山東鄧州、萊州等地的五千戶隸屬上林苑監。有的移民安置在樊宇部,為內廷養雞鴨。”
3.“明朝洪武、永樂年間,壹是讓最後幾年遷徙的國民回鄉復業,二是把山西等地的無地或少地農民遷到北京務農。”4.“以應命名的村落有60多個,大部分形成於明朝。其中,有40多個自然村是明初山西、山東移民所建,大多以其原屬縣命名,如潞城營、沁水營、孝義營、河津營、長子營、周浦營、山西營、大同營、屯留營等,以及當地移民的後代說。
二、明代洪洞國槐大遷徙的重大意義:1。明初洪洞槐花大遷徙是以“洪洞槐花”為中心,自上而下的大規模遷徙運動,均衡了全國範圍內的人口資源,優化盤活了土地資源,實現了勞動力與需要耕種的土地的有效比例,取得了巨大的政治穩定、經濟發展和國家邊防。
2.洪洞國槐大移民運動是被動的、強制的移民。先民長途跋涉到外地發展生產,創造了偉大不朽的移民文化精神。
3.明代在洪洞槐樹進行大遷徙運動,達到了“耕者有其田”的目的,使新王朝的北疆邊防安定祥和。移民和當地駐軍各司其職,形成了國防與民用技術融合的新發展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