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通常理解的文獻是指記載在書籍、期刊、法律中的知識總和。文獻是記錄、積累、傳播和傳承知識的最有效手段,是人類社會活動中獲取信息的最基本和最主要的來源,是交流和傳播信息的最基本手段。
根據出版形式和內容的不同,可分為圖書、連續出版物和專題文獻。
(1)書籍:任何長度超過48頁並構成書目單位的文獻稱為書籍。
(2)連續出版物:包括期刊(含核心期刊)、報紙、年刊。
(3)特殊文件:專利文件、標準文件、學位論文、科學報告、會議文件、政府出版物、檔案和產品資料。
擴展數據:
文學在科學和社會發展中的作用如下:
(1)是科學研究和技術研究成果的最終表現形式;
(2)是在空間和時間上傳播信息的最佳手段;
(3)它是確認研究人員對壹項發現或發明的優先權的基本手段;
(4)是衡量研究人員創造性勞動效率的重要指標;
(5)它是研究人員表達自己、確認自己在科學中地位的手段,因此是研究人員開展研究活動的重要激勵;
(6)它是人類知識寶庫的組成部分,是人類的* * *財富。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文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