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工商戶需要納稅並進行相關申報。
個體戶通常申報的個人所得稅包括增值稅、個人所得稅和企業所得稅。
壹般個體戶經營收入的增值稅和個人所得稅按季申報。
個體工商戶需要納稅。個體戶是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納稅方式由稅收決定。核定征收的稅務機關對個體工商戶壹般實行定期定額辦法,即按照面積、地點、面積、設備等定額征收。,他們會給妳壹個月的應納稅額。個體工商戶的納稅標準如下:
1.城建稅按已繳納營業稅的7%繳納;
2.教育費附加按已繳納營業稅的3%繳納;
3.地方教育附加按65438+已繳納營業稅的0%繳納;
4.按照個體工商戶的經營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實行5%-35%的超額累進稅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
第二條增值稅稅率:
(1)除本條第2、4、5項另有規定外,納稅人銷售貨物、勞務、有形動產租賃服務或者進口貨物的稅率為17%。
(二)納稅人銷售交通運輸、郵政業、基礎電信、建築業和不動產租賃服務業,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銷售或者進口下列貨物,稅率為11%:
1.糧食、食用植物油、食用鹽等農產品;2 .居民自來水、供暖、空調、熱水、燃氣、液化石油氣、天然氣、二甲醚、沼氣、煤制品;
3 .圖書、報紙、雜誌、音像制品和電子出版物;
4.飼料、化肥、農藥、農機、塑料薄膜;
5.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貨物。
(三)除本條第壹項、第二項、第五項另有規定外,納稅人銷售勞務和無形資產的稅率為6%。
(4)納稅人零稅率出口貨物;但是,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
(五)境內單位和個人跨境銷售國務院規定範圍內的服務和無形資產,稅率為零。
稅率的調整由國務院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