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提出,房地產開發企業、商品房營銷機構在銷售商品房過程中,不得含有辦理戶口、升學等事項的承諾;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購買者可以報名就讀特定中小學,或者使用使購買者對特定中小學入學資格產生誤解的特定用語;不得誤導規劃或建設中的文化教育設施,規劃或建設中的文化教育設施應明確標明“規劃中”或“建設中”。
房地產中介機構在二手房買賣過程中不得以學區房名義掛牌交易二手房;二手房不得以明顯高於市場價格或政府公布的交易參考價掛牌;不得組織賣方聯合提高報價;不得協助交易雙方簽訂陰陽合同。
自媒體,網絡不得傳播與國家房住不炒政策相悖的觀點;不與開發商、房產中介合作炒作學區房等話題;不要片面、扭曲解讀房地產調控政策;不得捏造、散布虛假信息,欺騙或者誤導消費者;不得故意制造噱頭或利用“熱點”煽動、擾亂社會秩序。
沈陽市房地產管理部門將聯合市場監管部門、網信部門開展全市房地產促銷專項整治,依法嚴肅查處房地產促銷中的違法行為。
根據住建部等八部門的要求,售房是近期各地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的壹個重要方面。7月23日,住建部等八部門發布《關於繼續整頓和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的通知》,提出“力爭用三年左右時間,房地產市場秩序明顯好轉”,重點整治房地產開發、房屋銷售、房屋租賃、物業服務等住房領域的突出問題,持續開展整治,逐步實現房地產市場秩序明顯好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