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招聘範圍
全國普通高等學校2009年畢業生或在市外具有五年以上教齡的優秀教師(非師範院校畢業生也可持教師資格證報名,下同)。
(二)報名條件
1.學歷:初中(含職業技術學校)教師必須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並具有學士及以上學位;小學和幼兒園教師必須是專任大專以上學歷。
2.年齡:應屆畢業生和往屆畢業生年齡不超過28周歲(1981 4月10後出生),在霍師工作三年以上的教師年齡放寬至30周歲(1979 4月10後出生)。
2.報名時間:5月8日-12。
3.報名要求:報名時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或戶口本)、畢業證(應屆畢業生可出具畢業學校證明)、學位證、榮譽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近期2寸免冠照片3張到人才交流中心,於5月15日下午4時到人才交流中心領取準考證。
4.擬聘用人員簽訂第壹年班級合同,在明年教師招聘中優先考慮。代課教師平均工資800.00元,由市財政支付。
霍林郭勒市2009年教師招聘公告(二)
霍林郭勒市2009年教師招聘工作現已開始,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壹、招聘名額和職位
本次擬招聘中學教師9名。崗位設置如下:
高中物理1人,高中物理1人,高中蒙語教數學1人,初中數學1人,初中英語1人,初中地理1人,初中物理1人,職業技術學校。
二、招聘範圍和報名條件
(壹)招聘範圍
2009年師範專科畢業生(非師範專科畢業生也可持教師資格證報名,下同)。
(二)報名條件
1.政治思想:熱愛黨的教育事業,能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政治合格,遵紀守法。
2.學歷:高中、初中(含職業技術學校)教師必須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並具有學士及以上學位。
3.年齡:不超過28周歲(年齡計算截止到2009年4月10)。
三、招聘地點
為吸引和方便更多優秀畢業生參賽,呼和浩特市專門設立了考場,由教體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紀檢監察部門和學校相關人員組成的招聘工作組,按規定專業進行招生,重點面向內師大、包師大、內民大等師範類高校2009屆應屆畢業生。在市外有五年以上教學經驗的優秀教師(年齡在38歲以下)和優秀往屆畢業生也可報名。碩士畢業生優先。具體招聘工作於2009年5月10至5月14完成。
四。招聘程序
1.報名及初審:(2009年5月10日下午3: 00,筆試及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報名時攜帶本人身份證、畢業學校出具的證明、推薦信、榮譽證書及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張。
通過對考生相關信息的審核和評委與考生的對話交流,按照不低於1: 6的比例初步遴選確定筆試考官。
2.筆試(占總成績的40%):筆試內容以本專業基礎知識為主,適當考壹些基礎教育理論。根據筆試成績,按照1: 4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筆試成績低於論文總成績60%者,取消面試資格。
3.面試(占總成績的60%):面試的內容為試講和評委提問,其中體育老師面試的內容為試講、評委提問(占35%)和技能展示(占25%)。
4.確定擬錄人選:根據筆試和面試總成績,確定擬錄人選。
霍林郭勒市2009年教師招聘工作計劃
霍林郭勒市2009年教師招聘工作現已開始,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壹、招聘名額和職位
本次計劃招聘教師21人。崗位設置如下:
(1)初中教師4名。其中,體育人3人(其中1為體校教練,2人為蒙古族教師),生物人1(蒙古族教師)。
(2)職業技術學校語文教師1人。
(3)小學教師13人。其中班主任7名(語文、數學專業),音樂2名,體育2名,美術2名(其中1為蒙古族教師)。
(4)幼師3名。
二、招聘範圍和報名條件
(壹)招聘範圍
全國普通高等學校2009年畢業生或在市外具有五年以上教齡的優秀教師(非師範院校畢業生也可持教師資格證報名,下同)。
(二)報名條件
1.政治思想:熱愛黨的教育事業,能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政治合格,遵紀守法。
2.學歷:高中、初中(含職業技術學校)教師必須是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小學和幼兒園教師必須是專任大專以上學歷。
3.年齡:應屆畢業生和往屆畢業生年齡不超過28周歲(1981 4月10後出生),在霍師工作三年以上的教師年齡放寬至30周歲(1979 4月10後出生)。
第三,招聘流程
1,發布招聘信息(5月8日)。
在通遼市人才交流中心、霍林郭勒政府網、市電視臺、通遼教育人(網址:www.tledv.net.cn)發布教師招聘信息。
2.報名(5月8日-12)。
本人持本人身份證(或戶口本)、畢業證(應屆畢業生可出具畢業學校證明)、學位證、榮譽證書及近期2寸免冠照片3張,到市人才交流中心報名。教體局和人才交流中心組成報名工作組負責報名。上述文件(書)必須是原件和復印件。
3.資格審查(5月13)。
教體局、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紀檢監察部門共同審查申請人檔案及相關證件。
5月15下午4點在人才交流中心領取準考證。
4.筆試(5月16)。
筆試試卷按不同專業設置,滿分100。所報崗位學科知識占70%,教育理論占30%。筆試成績低於論文總成績60%者,取消面試資格。
5.面試(5月18 -20)。
面試成績100。根據筆試成績,按照不超過招聘計劃人數的4倍確定面試人員。音樂、體育、美容小學教師和幼兒園教師面試內容為試講、評委提問和技能展示,其中試講占50%,10%為評委提問,40%為技能展示。其他學科教師面試內容為試講和評委提問,其中80%為試講(15分鐘無模擬課堂教學),20%為評委提問回答。評委提問由領導小組決定。
6.確定擬聘用人員並公示(5月21-5月23日)。
幼兒園教師按筆試成績×30%+面試成績×70%的最終成績聘任,其他學科教師按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的最終成績聘任。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教師子女和本市現任代課教師(代課壹學期)。擬聘用人選將在電視、報紙等新聞媒體上公示三天。三天後,被公示人員未舉報或確實舉報,但經查證屬實且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
報考人員需繳納報名、考試、面試等費用,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