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立學院招生通過學院所在省市進行,在參加全國高考招生計劃的基礎上降低分數線。獨立學院的畢業生將獲得國家承認的文憑。與學校本部的畢業證不同,畢業證上蓋的是某大學某學院的印章,而學校本部學生的畢業證上只蓋了學校名稱的印章。
獨立學院與大學內部學院的重要區別在於其獨立性。獨立學院有獨立的校園和基本的辦學設施,實行相對獨立的教學組織和管理,獨立招生,獨立頒發學歷證書,獨立進行財務核算。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獨立學院還根據國家關於教育事業統計工作的規定,獨立填報高等教育基本統計報表。它在性質上是壹個完全獨立的機構,與附屬大學關系不大。
獨立學院與大學內部學院的重要區別在於其完全的民辦性質。由於其獨立性,獨立學院的經費來源不是來自國家撥款,而是由學院的舉辦者通過各種方式籌集,其經費、學費等相關管理也采用民辦大學的方式進行管理。
近年來,隨著我國高等教育規模的快速增長,普通高校按照新的機制和模式建立了壹種新型的二級學院。2003年,教育部下發8號文件,明確了獨立二級學院的性質、定位、模式及相關政策。獨立學院是指普通本科院校按照新的機制和模式舉辦的本科層次的二級學院。獨立學院的建立和發展對我國高等教育的持續健康發展具有重要意義。教育部對獨立學院建設和發展的原則是“積極支持、規範管理”。獨立學院的設立由教育部審批,招生計劃由所在地省級人民政府統壹安排,按照全國普通高校本科三類招生。獨立學院的辦學水平、質量和行為應由教育部和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依據《高等教育法》和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監督和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