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師範大學認為,教師郭燕奴論文抄襲,調離教學科研崗位,取消其三年職稱晉升和各種評優資格。同時請求上級部門撤銷郭燕奴的高層次人才資格。
這個處罰很嚴重嗎?有網友指出,這個結果壹點也不嚴重。調離科研崗位並不取消她教書的資格,意味著她不再在這個科研崗位教書,可以從事與教師相關的工作,甚至可以在杭師大圖書館做管理員。
取消她的晉升資格意味著保留她目前的資格。假設她現在是高級職稱,那麽她還是拿高級職稱工資,不會有變化。如果她被取消資格三年,那麽三年後,她仍然可以選出優秀的。撤銷其高層次人才資格,即不再是高層次人才,但仍是人才。
這個處罰嚴重嗎?她還可以從事其他教育行業的教育相關內容。這種懲罰只是為了掩人耳目,這種懲罰只是為了安撫壹些不明真相的網友。
抄襲不應該取消老師資格嗎?壹個老師真的育人,壹個假的育人,是不是很諷刺?這樣的人還在。他們是教育行業的害群之馬嗎?是否應該清除出去?當然也有網友認為人非聖賢,孰能無過。
故意偽造論文,被發現造假後,想封壹萬塊。這樣的人還應該在教育行業嗎?這樣的人是教育行業的蛀蟲嗎?破壞了教育行業的公平正義?妳怎麽看待這位女老師的行為?歡迎留言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