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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諸葛亮建祠圖書館

2005年7月2日

5438年6月+2002年2月,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初中三年制九年義務教育教材《語文》第六冊第五單元摘錄了兩篇關於諸葛亮的古文:壹篇是《隆中對》,壹篇是《楷模》,如此集中地反映了壹個歷史文化現象,這在解放後的教材中還是第壹次。然而,在教材的使用中也發現了許多問題。

首先,《隆中對》的解釋是:“隆中對,山之名,在今襄樊。”那還不錯。其次,模型中對“南陽耕”的解釋是:“南陽,縣名,今湖北襄陽。”這就讓人納悶了:湖北襄陽在漢代屬於南郡,與南郡壹河之隔的南陽郡轄37郡。這是兩個並列的縣。南陽什麽時候去的南郡?第三,課本前面的彩頁上,嶽飛寫的前模在上面,隆中武侯祠牌坊在下面,給人壹種嶽飛寫隆中前模的感覺。嶽飛在南陽武侯祠的著名書法代表作《前師表》壹氣呵成,但這是沒有爭議的!更“巧”的是,嶽飛的書法是有始有終的,就是沒有“我穿著布衣,犁在南陽”,因為這是諸葛亮說的。如果有這句話,犁田的“隆中對”豈不是動搖了?把這三個地方放在壹起看,似乎有壹個明顯的邏輯推理:隆中對應該是隆中的壹段對話(其實應該是曹璐對),南陽在襄陽,嶽飛的書法《前師表》與古龍關系密切。這樣看來,諸葛亮在襄陽的苦戰,真的是千古鐵案了。

就在人們疑惑國家頒布的通用教材為什麽會出現這樣的錯誤時,2003年7月18日,襄樊晚報刊登了壹篇由其記者解讀的文章——《隆中對回歸的背後》,文章分五個部分(緣起、提議、奔波、成功、聲音)詳細介紹了襄樊是如何制作隆中對的。文章還引用壹位學生家長的話說:“等我們的孩子長大了,襄陽和南陽之間就不會再有紛爭了。畢竟這個事情在教科書上已經講得很清楚了。”他們“明白”,我們卻壹頭霧水——諸葛亮到底是在南陽還是襄陽工作?

南陽和襄陽之爭,絕不是從這開始的,而是為了爭奪著名的諸葛亮“耕田之地”,他甚至在周五就去北京“打工”。這種事情真的可以用“前無古人,後無來者”來形容。不知道諸葛亮知不知道地下,聽到這種事會哭會笑會笑。

諸葛在南陽耕田

蜀漢建興五年(公元227年)諸葛亮出師北伐前所寫的《師表》中,就有關於諸葛亮拜見劉備的記述:“臣為布衣大臣,

我投身南陽,冒天下之大不韙,不求聞達做諸侯。始皇帝不以賤待臣,其指控不攻自破。他在草堂裏照顧群臣,向群臣咨詢當代事務,因此心存感激,於是答應先帝趕走他。西晉陳壽在《三國誌》中收錄了諸葛亮的模式。

東晉時期,王銀的姬叔聲稱隆中有諸葛亮的“舊居”,學牙的漢晉春秋聲稱隆中屬於南陽郡鄧縣,引發了南陽與襄陽之間曠日持久的關於土地耕種的紛爭。自自學開始,南北朝時襄陽隆中就有記載諸葛亮相關的文獻。酈道元在為作註時,根據東晉王、等人的學說,將諸葛亮的“家”和“宅”定義為耕田之地,從此,諸葛亮耕田襄陽隆中對的學說正式形成。

此後的唐宋元明,議論者甚多,爭奪南陽、襄陽者各持己見,互不相讓。明代《三國演義》的作者羅貫中也不知道哪個是哪個。書中說襄陽三憂,雲南辛苦,人迷茫。到了清朝,雙方爭執得不可開交,以至於當時在南陽做知府的顧家平做了這樣壹副對聯:“心在朝廷,不管原主人;聞名天下,何以辨襄陽南陽。”雖然本意是講和,但是說服不了雙方。

1987年,國家決定發行“三訪茅廬”郵票,而“三訪茅廬”事件發生在哪裏,成為壹個不可回避的現實問題,引發了全國範圍的學術爭議。郵票問題塵埃落定,南洋小贏壹局的時候,出現了輿論大的“教科書事件”。本報曾發表評論員文章指出:“教科書事件中的南陽襄陽培育之爭,已不再是學術之爭,而成了利益之爭。”

“隆中對”這個名稱實際上應該叫做“曹璐對”。陳壽編纂《諸葛亮文集》時,仍用“曹魯兌”這壹名稱。這篇文章被收入《南朝梁昭明太子文選》時,被《漢書·晉春秋》的文字所迷惑,命名為《隆中對》。後世流傳訛信,清代流傳最廣的古文讀本《溫孤觀止》也用了這種說法,大概是中學語文課本的主要依據。

襄陽與南陽之爭的原因是諸葛亮曾經在襄陽居住,與南陽有著不解之緣。他先隨叔父到襄陽投奔劉表,但因叔父生病,不願投靠劉表,遂遷居南陽,投身其中,於是襄陽有了諸葛故裏,而南陽是修行之地,三訪草堂發生在臥龍崗。

隆中原屬南郡。

諸葛亮在《出師表》中明確說:“我壹身布衣,修養南陽。”所以南陽武侯祠應該是有道理的。襄陽說諸葛亮隱居在隆中,隆中當時屬於南陽郡鄧縣。所以隱居隆中就是耕南陽,隆中才是諸葛亮真正的隱居。這是南陽和襄陽爭論的焦點。看來問題的關鍵在於:漢代南陽郡是否包括隆中?

“隆中”這個地名最早出現在東晉王銀的《姬叔》和王銀的《漢書·晉書·春秋》中。《姬叔》雲:“晉永興時,鎮南將軍到隆中看舊居,設祭臺,命太傅褒,曰:‘天子命我留孫,聽鼓思永,凡夫聖賢之遺,必榮矣。遠遠望去,龍山是石諸葛的故鄉...“‘龍山’號今天在這裏嗎?不壹定。因為李星說“天子命我在綿之陽”,“陽”字值得研究。中國古代山河南流,太陽北曬,漢朝也不例外。這裏的“勉陽”應該是指漢水以北,顯然不是今天漢水以南的隆中。

Xi所著的《漢書·晉書·春秋》中說得很清楚:“梁家在南陽鄧縣,襄陽城西二十裏,名隆中。”但漢晉史籍中尚未發現Xi鑿齒“隆中屬鄧縣”的說法。南陽縣的名字基本符合古山南水北的意思。據《史記·秦本紀》記載,秦襄公三十五年(前272年),宛縣初建。引義曰:“秦在南陽郡,漢水以北。”東漢時期著名科學家、南陽人張衡曾說,他的故鄉是“北京之南,漢水之陽”。也就是說,南陽在洛陽以南,漢水以北。《晉書·地理誌》記載“荊州”時有雲:“六國時,地為楚。還有秦...南陽郡隨楚之漢而北立。”胡三省註解《子同治簡》也說:“秦位於南陽郡,山治南之南,漢水之北。”這些記載都表明漢代的南陽郡在漢水以北。襄陽則屬於南郡。據《秦蔔·襄陽紀》記載“秦與天下,自漢南至南郡”。秦漢時期的南陽郡和南郡好像是以漢水為界的。當然,這種與漢水的分界並不是絕對的。只是從大的區域範圍來說,也就是南陽縣的大部分在漢水以北。因為秦初南郡、南陽郡被漢水河分割,漢朝開始突破這壹界限,如漢水以西南陽郡的烏當郡、朱陽郡。但就杜珊到襄陽東的數百裏而言,直到東漢末年,兩縣仍以漢水為界。

如果參考《中國歷史地圖集》,這個問題會更清楚。漢水河發源於烏當縣,由西北流向東南。過了杜珊縣(今湖北谷南),開始向東流。襄陽東又轉南。壹般來說,漢水南北指的是從杜珊南到襄陽東的100多裏。既然南陽郡和南郡在這裏以漢水為界,那麽地處漢水以南的隆中怎麽會屬於南陽郡的鄧郡呢?隆中是否已經成為阿拉斯加那樣的“飛地”?

從南郡和南陽郡的建立時間來看,南郡建於公元前278年(《史記·秦本紀:秦王二十九年,“白襲楚,以郢為南郡”),南陽郡建於前272年。南郡的建立比南陽郡早了六年。秦在漢水以南建立南郡時,不可能獨留壹個隆中,後於六年後劃歸漢水以北的鄧郡。此外,Xi本人關於襄陽和南陽的記載也有許多不同之處。在《襄陽紀》中,Xi赤勺說“秦與天下,自漢南至南郡”,但沒有說漢朝變了,說隆中屬漢北鄧郡。這不是矛盾嗎?

劉備的“善開玩笑”之罪

劉備打理諸葛亮的草堂,那麽諸葛亮的草堂或者他的耕田應該在哪裏呢?古代將領領導的將軍制應該是在劉備駐紮的新野城附近的某個地方。

從劉備和劉表的關系中可以看出犁過的地在哪裏。劉備來到荊州後,從軍隊到駐軍乃至軍糧的供應,都是從劉表那裏獲得的。實際上他已經成了劉表手下的壹個部,自然要處處受制。況且新野北面有曹操這個強敵,南面有劉表這個十幾萬的鐵甲,劉備自己也太弱了,不敢輕舉妄動。他只能老老實實的依靠別人來防守荊州的北門。

劉表雖然對劉備以禮相待,但並不信任他。主要原因是劉表怕做人。劉備從軍10多年來,從未拿下過自己的固定地盤,掌握的軍隊數量也不多。先後投靠了曹操、袁術、袁紹等人。因為他暗中培養個人政治勢力,發展自己的軍事力量,沒過多久,要麽被趕走,要麽被別人出賣。當時曹操、孫策兄弟、魯迅等人都稱他為“狡猾”之人。劉備善變,他對自己的性格相當清楚。在性格上,劉表只是壹個“外赦內避,足智多謀,優柔寡斷,有才而不能用,聞善而不能收”的小心眼兒。所以他雖然表面上“對劉備很好”,但內心卻很不信任,“不能用”,“不太值得信任”。

建安十二年春夏,曹操北征烏桓。這時“劉備說表攻徐,表不從。”曹操率軍北上親征。劉備趁後方兵力空虛,建議攻打許都。應該說這個建議是正確的,但是劉表對他有戒心,沒有采納。為了拉攏劉備,劉表有時會邀請他到襄陽“設宴”,以示“風采”,安撫他的內心,讓劉備鎮守北門,但他對他總是采取不信任的態度。“重任在肩怕有所克制,輕則劉備無用。”所以劉表不得不防。隨著劉備在新野呆的時間越來越長,影響力逐漸擴大,劉表對他的戒心也越來越大。“猜忌其心,余音”使他更加警惕,不許劉備隨意來到自己的政治軍事重地襄陽。而劉備對劉表的態度也不會不聞不問,但是他已經是走投無路了,沒有辦法。

秦漢時期有壹部眾所周知的軍法——《放昌法》,規定帶兵的將領沒有皇帝或上級的命令就出兵,或者擅自出關或出部的將領,都將受到軍法的嚴懲。《韓曙公正表》載:“侯立守坐衛衛,出長安界,遣侯從海西至高橋...“駐紮在京師的軍官李壽擅自離開長安,根據軍法被判死刑。《漢書·王尊傳》也說:“轉軍護羌校尉王尊,在押運軍糧途中,被羌兵包圍。他騎過千羌賊,功勛未列。他擅自離開下屬,將被赦免回國。”可見軍法規定,擅自出界,擅離本部,是要地獄付出代價的。

漢末軍閥混戰甚至三足鼎立時期,軍閥對自己的將領和士兵控制嚴格,所以也堅持實行“興之法”和“治士法”。曹操的“開天辟地之時,許多人被捕而逃,故殺法罪其妻為重”;孫權《時與法:陰謀,刑三家》。實行這壹規律的目的,無非是為了打贏戰爭而牢牢地抓住將軍和部隊,抓住戰士。

作為發起人的劉備,自然知道違反“興隆法”的結果。他只能忠於職守,在劉表指定的駐軍範圍內活動,不敢越界。沒有劉表的命令,他不敢擅自養兵或外出。建安七年“劉表使侵葉”,建安八年劉表“使(備)夏侯?,在禁令中等於王博”。說明劉備的軍事行動是由劉表控制的,沒有劉表的命令,他絕對不能行動。

新野到襄陽(今湖北襄樊市)直線距離100多裏,古代武將最方便的交通工具是騎馬。劉備三顧諸葛曹璐,挑動群眾,擾亂村莊,劉表不會沒有聽說過這些,這肯定觸犯了他的“嫌疑”,而劉備的行為壹旦超出新野的界限,擅自離開下屬,就觸犯了“良法”劉備絕不會冒險去襄陽隆中拜訪諸葛亮。所以諸葛亮耕田不可能在襄陽隆中。

南陽武侯祠,掩映在松柏之間,是諸葛亮曾經居住過的地方。目前全國共有九座武侯祠,南陽武侯祠僅次於成都武侯祠,位於南陽市臥龍山上。據說從晉代開始,南陽人就在臥龍崗上修建了壹座寺院,紀念諸葛亮。戰後又壹次修建又壹次破壞,直到清朝康熙年間才按照原貌重新修建。

元明清《南陽誌》中說:“臥龍崗位於南陽府西七裏,起於嵩山之南,綿延數百裏。在這壹點上,它完全停止了,像壹個鳥巢壹樣旋轉,但草在裏面...其底滑如掌,即後宮耕田之地。”這段話描述了臥龍崗的地理情況,臥龍崗像壹條盤旋的龍綿延數百裏。顯然,這個地方是風水寶地。因其別稱“臥龍崗”,諸葛亮選擇在此培植龍牧,又因土地,人稱“龍符”或“臥龍”。《明·地理誌》說:“當時人叫孔明臥龍,故名岡雲。”明代大將於在重修諸葛亭的故事中說:“從前諸葛亮先生耕南陽時,人們稱南陽為‘龍符’,故名臥龍崗,他居住的地方,就是以單先生的名字命名的。”無論是以土地命名的人,還是以先生命名的山,都說明諸葛亮生活在武侯耕種的南陽臥龍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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