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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本關於紅樓夢的書?

《紅樓夢》研究——余伯平

(A)該書不可能繼續出版

《紅樓夢》是壹本不完整的書,所以人們總喜歡續寫它。據我們現在所知,從80年代開始的光復有三種:(1)高鶚的四十次光復,也就是《通行本》之後的四十次光復。(2)續篇二十章,原書已佚,作者姓名未考。(3)作者姓名和回復不考。從後世的筆記中,我們知道有這麽壹本書。這三本書,我下面有,都有專門的文章進行考證和批評。至於那些從高中延續到高中的,比如《紅樓夢》《極樂世界夢》等...,暫時沒有列出,也沒有必要列出。本書不想壹壹列舉,以免浪費筆墨。這類續篇,大約以《紅樓夢》為最早,並附幾個例子,略作相關;我最後有壹個闌尾。還有壹種是從(3)開始的續書,所謂的老正宗續書,不過我自己沒見過,只聽朋友說過。自從②這本書的續編以來,我卻再也沒有聽說過它。

從高鶚開始,那麽多人延續《紅樓夢》壹百多年,但都失敗了。壹定有原因,不是巧合。續書的人天賦有限,不自量力,這自然是普遍而真實的事實。但除此之外,還有根本性的困難,不能歸結為“續書人數少”的假設。我以為所有的書都不能續借,不僅紅樓夢不能續借;續書的人都失敗了,不僅是高鶚。

我深信有壹個根本的障礙,所以我的誌向只是研究、批評和整理《紅樓夢》。雖然我知道八十回是未完成的書,高續的有些是錯的,但我從來不想取而代之,因為如果我有“與君共榮”的誌向,就難免會犯與前人同樣的錯誤。我寧願出版壹本《紅樓夢》,也不願出版壹頁《紅樓夢》。

如果讀者覺得續書沒那麽難,那麽絕望,懷疑我在“信口開河”,那我不妨給讀者壹個機會,做壹個小範圍的實驗。如果測試成功,我們可以推翻這個案子。我們不在乎八十次後如何繼續;八十回缺了兩段,可以研究壹下補底的方法。(1)第十六回秦鐘死的時候,《紅樓夢》裏已經補了,可以忽略。(2)第三十五回,黛玉在院中說話,寶玉叫快叫,就沒有了。到了第三十六轉,又發生了壹件事,與此無關。如今黛玉來了,寶玉便請他進來,二人談壹談。但每壹節都有缺失,明代也有壹些缺失的文字。這只是壹頁紙的文章,當然也是極其容易彌補的。妳可以試試。如果這壹節不能圓滿續寫,那麽就幾乎沒有必要考慮續寫這本書了。

因為這兩個語境都有,所以這壹段的大意也不是完全不知道。我願意為那些想續借的人提供這些資料。上次寫寶玉挨打,黛玉來看他,只說了兩三句,就被鳳姐打斷了。黛玉匆匆離去,毫無意義。後來寶玉送了手絹,黛玉因為沒辦法,寫了三首詩。當我回到黛玉看到每個人都進了弘毅醫院,我很難過地想起了我自己。《紅樓夢》裏有壹段寫的是柴黛西寫的,寶釵看黃鸝戲絡。那麽黛玉的到來應該也有相當的文字。另外,“通靈玉”極其重要。寶釵的丫鬟替寶玉做了聯絡員,黛玉也看見了(照這個評語,是迎兒做了聯絡員,黛玉也來了),壹定不能沈默。所以這次寶黛和黛玉的談話,壹定要照顧到兩點:(1)黛玉要報答寶玉的恩情,要有對寶玉深深安慰的話。(2)黛玉見人扮演旁系角色,難免會問問題,難免會冷嘲熱諷,吃醋。

壹小段文字,大意能想出來,但壹個字也寫不出來;更別說80次之後怎麽繼續了。我個子矮,這自然是壹個原因,但絕不是唯壹的原因。現在,理論上,我要討論續書的難度。壹是續書難,二是續紅樓夢難。

每壹篇好文章都有自己的個性。越好越熱鬧。正因為如此,文章難續,好文章更難續。為什麽很難繼續下去?作者有自己的個性,續集也是。是絕對不可能相處的。試圖合寫壹本書,思想、情感、文學不和諧,當然是“四不像”。因此,作者理論不僅反對任何人繼續他的作品;就算是他自己,如果環境和心情改變,也完成不了未完成的文章。這才是文藝工作者應有的坦誠。

就接班人而言,他最好的辦法就是拋棄這種妄想;否則,它將陷入無法解決的困境。文章貴,有個性,但最忌諱的是有個性。因為如果妳表現出妳的個性,就不能算是續集;如果壹定要繼續寫,當然要尊重作者的人格,永遠為他說話。但確實如此。克制自己的基本才能,屈從於他人,太難了,而且寫作時就像個囚犯,即使勉強寫出來,也只是個“屍體”。當我們看高鶚續集的最後四十章時,雖然面貌相似,但表情卻完全不同。真是個“可惜無用靈”的東西!我曾經給傑剛寫過壹封信,有壹段可以和這裏說的相提並論:

“所以續書沒什麽好的。不壹定續書的人才會遠不如前輩,但是因為他們的天賦不同,就像他們的臉壹樣,都很強,互相追隨,導致兩傷。比如我沒寫完論文,我哥替我寫。雖然我哥比我強,但我不在乎。如果我哥急著學寫我的作文,肯定不會像我哥的原著那麽清晰。這不壹定是天賦的問題。..... "(十、六、十八個字母。)

而且續《紅樓夢》比續其他書更難,更容易失敗。第壹,《紅樓夢》是文學書,不是基礎學術論文,不能滿足於它的樣子。第二,《紅樓夢》是壹部現實主義作品。比如續集如果沒有相似的環境和氣質,即使極其聰明謹慎也是不能勝任的。比如第三十五屆結束的時候,寶黛的壹段對話明顯缺失了;妳說什麽都能知道。但是腦子裏沒有其他兩種人格,所以寫不出東西。我們甚至想不出他們應該說什麽。文學不是專門講事實的,所以即使妳知道事實也還是沒用。妳必須充分了解書中人物的性格和環境,才能動筆。但是誰能有這種理解呢?自然,世界上只有壹個人,作者。嚴格來說,作者只做了壹次,在書的結尾。我們出生在壹百年後,我們是愚蠢的。

高鶚也是漢朝的旗手,與雪芹關系密切。當他繼續他的書時,他心煩意亂,幾乎不能下臺。哪裏可以繼續紅樓夢?如果妳真的有這種精神,可以自己寫壹本同等價值的書,豈不是更好?高鶚,因為他們看不到這壹點,他們摔了壹跤。我不怪高沒有才華,我只怪他做了這樣的蠢事。我在下面批評高,有些太嚴厲了;但讀者要知道,這是續作的敗筆。高不是唯壹壹個失敗的人。在給揭剛的信中,我對高作了慷慨的批評:

“但續集是壹件吃力不討好的事情,我不敢責怪前輩。如果我們現在繼續《紅樓夢》,它可能遠遠不如舒蘭。.....我們看高的續作,差不多有壹半是和原意壹致的,差別只是在細微的地方。但僅僅是匹配,我們並不滿意。我們需要的是壹場生動活潑、發人深省的表演。在這壹點上,舒蘭可以說是徹底的失敗。”(十,六,三十。)

高鶚的失敗可能都是些小錯誤。我在下面,所以每次嚴厲申斥,並不是不原諒他。是因為壹百二十次回到這個地方太久了。不然也打破不了這種傳統的普遍空氣。攻擊的目標不是高的個人生活。

這篇短文的目的:我寧願寫這本書也不願續寫《紅樓夢》的壹個原因;第二,對於高鶚國王隊,做壹個籠統的解釋,說明這不是他們個人的錯(當然不能包括那些傻瓜);三是警示“此路不通”,以免日後白費力氣。

二二,六,十七

(2)原回復只有八十。

我們想研究《紅樓夢》。首先,我們應該區分原著和續集。換句話說,首先要知道《紅樓夢》是什麽。如果沒有這種不壹樣的眼光,光看會誤入歧途,壹無所獲。這不僅僅是《紅樓夢》研究,無論研究什麽,都要先把所研究的材料挑選出來,加以考察,這樣才不會有在房間上蓋沙子的危險。不然是我先沒認清題目,白白花了不少力氣。難道不對嗎?

紅樓夢原著只有八十回,是曹雪芹寫的。在第四十遍的後面,高鶚繼續說道:這是堅定的判斷,不可動搖。讀者只要讀壹讀胡適之的《紅樓夢考證》,就能看清楚了。即我在本卷,下面有所提及;現在只認定“原回眼數只有80只”的判斷。

《高鶚書》自程維元刻本壹百二十冊以來,八十冊已很少流傳。直到民國初年,我們才知道《紅樓夢》有這麽壹本書,直到壹家出版社影印了寫有《齊筆生平序》的手稿。但在當時並沒有造成什麽影響,也從來沒有人懷疑過“原來還了多少書”這個問題。直到1921年4月,先生發表了他的最後壹篇文章才引起人們的註意,高的書被續寫的事實才得到證實。

但胡先生並沒有因為程維遠當時的壹句話就否定後四十回的存在。程維遠的《紅樓夢序》說:

“但原本壹百二十卷的目錄,今天只剩下八十卷,絕不是壹部完整的書。.....所以書中有120卷,沒有整面墻嗎?……"

胡先生在《紅樓夢考證》初稿中說:(附《亞東紅樓夢序》)

“那天,有很多鈔票。如果每個筆記本都沒有最近四十次的目錄,程維遠好像也沒辦法亂說。因此,我認為當時的壹些紙幣很可能有後四十種目錄。”

但他在最後修改原文時表示懷疑,並簡單引用了我的話作為解釋。可見胡先生也有點不相信的元底前言。(見胡《存》卷三)

我告訴妳,程維遠說的全是廢話,高鶚壹個鼻孔出氣。要研究紅樓夢,絕對不能信。石成是這麽說的,但他不這麽認為。他真想當個“冒名頂替者”,把後四十回舉得和前八十回壹樣高,讓後人相信這四十回真的是原著,不是舒蘭先生的。就像上海大陸稿件的推薦。壹個人說“我是真的”,壹個人說“我老了”,壹個人說“我真的老了”。壹模壹樣的把戲。

在有120份之前,有80份在流通。高鶚說:

“聽說《紅樓夢》二十多年了,沒有壹套完整的。可惜借了朋友的觀點,偷手嘗鼎。今年春天,我的朋友程子瀟泉登門拜訪,展示他購買整本書的情況。..... "(高本序)

有幾個顯而易見的點啟示我們:(1)在他續書之前,《紅樓夢》已經流行了二十多年。(2)流行紙幣很多,極其雜,但都是八十張,沒有壹張是完整的。③高已看過這八十註抄本;我很遺憾這本書不完整。(4)直到1791年春天,他才看到整本書,也正是在這個時候,別人才繼續改進。

全書出版之前,社會上盛行《紅樓夢》八十本。當然,回到這個世界有點困難。而且最近四十次,我說了壹些破壞風景的話,我的前途特別危險。因為這兩個困難,程和高只好撒了個謊。於是高掩蓋了續書之事,還給了程維元;程屬於“那堆破紙”和“那種鼓載”。但這樣奇巧的事情總是讓人難以置信。然後沒有辦法,程維遠只好再造壹個謠言,說原來的壹百二十回目錄的底部。看他說“既然有120卷,那不是有壹個整體的類比嗎?”他對撒謊的想法——他為什麽撒謊——是顯而易見的!

而且這個謊言被巧妙的掉包了,人在不知不覺中被騙了。壹個是筆記非常復雜,沒有最終版本,所以程維遠最終不容易說謊。比如胡先生懷疑當時紙幣很多,或者有的有120本目錄。這只是有人被程師弟忽悠的壹個例子。二是工作四十次,與目錄壹致。明眼人壹看就知道,絕不是修修補補。如果承認後四十回目錄是原創;然後,無形中,後四十章也是原著。有了讀者這樣的點頭,高鶚和程維遠的把戲,就算完全成功了。所以他們首先要說目錄是原創,他們就要讓我們承認這篇文章是原創。恰恰是為了掩蓋書底的痕跡,是借作者的底光讓四十章八十章鋪在壹起。

果然,這個巧妙的謊言大獲成功。讀者130年來壹直保密。在此期間,續集享有同樣的贊賞和傳播的原著。高真是說謊的專家,他真是啊。雖然他的姓不為人知;這本書的價格是原價的十倍。我們不得不佩服高程在作偽上的別出心裁,也不得不怪這130年來的讀者缺乏分析的眼光(也有例外)。

但1921年後,高鶚運氣不佳,他的彌天大謊逐漸被發現,站不住腳。他不僅不可能是冒名頂替者,而且每個人都嚴厲斥責他。俗話說“想讓人知道,就要自己做。”有個西洋鏡絕對不會插!

四十章底我還沒改,就是想在後面上面攻;因為慧木和這篇文章是連貫的,如果慧木被推翻,這篇文章就有些站不住腳了。從高程和高的字來看,雖然假底的痕跡可見;但這些始終是猜想,不足以說服他們。我攻擊高的壹般方法也很簡單,就是他說八十回四十回都是壹個人幹的,當然不可能有矛盾;有了矛盾,就可以反證前後不是壹個人做的。我到處找矛盾,就是以八十攻四十,使得副刊與原著不可調和。如果我們承認曹雪芹做了八十次,就不能同時承認他做了後四十次。高鶚喜歡和秦雪住在壹起,但是我們強迫他們分開。這就是所謂的對癥下藥。

我在研究《紅樓夢》的時候,最初懷疑後四十回的用意。我給傑剛寫信說:“後四十回既是對這篇文章的補充,也是對不固有的壹種回復。”(十,四,二十七。)後來傑正好來問我判斷底部的依據,我壹封信給他三條。後四十回寫的寶玉結局(1)和最後壹章標註的內容與第壹章的自敘詞不符。《紅樓夢》真的是壹本自傳體的書。(1) (2)史湘雲第三十壹回失心瘋,沒顧上。(3)本文未完成,不符合寫作的程序。(十,五,四。)

(1)(2),現在看來需要稍微修改壹下,留在下面。第(3)節引用如下:

“從大驚小怪的經歷中,我們也可以得出結論,惠母是壹種補充。因為現在已經證明四十回不是原作,所以也可以推斷出篇章的真實性。壹篇課文寫出來之前,自然是有提綱的,但這壹般是不成文的,即使寫出來,也是馬馬虎虎。真正合適的程序編譯總是在文字寫完之後。秦雪沒有關於後四十章的文章,也永遠不會有後四十章整齊劃壹的目的。先確定筆試題目,然後根據題目做壹篇文章,在考場上有。在圖書館,寫課文的程序應該是:總結倉促的大綱——單詞——寫好的固定程序。如果妳把眼睛放在前面,把話放在後面;就像在考驗自己。汽車在馬的前面。我想,有壹本正書公司出版的手稿,經過八十遍,沒有文字,沒有眼睛,卻是原著的本來面目。”

這些話雖然不重要,但也是推理出來的,可以作為主要證據的幫助。現在來說說正面攻擊詞。因為有很多評論和批評,所以會在本卷後面的文章和中卷裏詳細介紹。這裏只是簡單的引用了證據,讓讀者壹眼就能看出矛盾之處,並且確信回復不是原著所有。就這樣,我在這篇文章中盡到了我應盡的責任。至於高作迪的詳細批評,下面還有壹篇專門的文章,這裏就不再說了。

最明顯的矛盾是,寶玉本該落魄,眼裏卻明明白白寫著他是“中土之君”;賈氏應該是敗了,但他的眼神裏明明寫著他是“嚴世澤”;香菱本該死在夏金桂手裏,眼裏寫著“金桂自焚”。還有很多其他的疑點。現在,我們把三個最明顯的做壹個對比表,供大家參考:

曹雪芹對高鶚底層話語的回應

在塵土中什麽也做不成。

在壹項技能上壹事無成的人,半輩子都會很窮。

如果妳沒有天賦,妳可能不會被選中。(第119回)

當這茅草椽,繩床瓦爐,

(以上全部見第壹遍)

貧窮是無法忍受的,也是荒涼的。重出江湖,為官壹任老,穆天恩。

(第三遍寶玉贊)(第170遍)

船的命運已經耗盡,不可逆轉。黃木恩賈加閻世澤

(第五回,榮寧二公)(第119回)

自殺和自我毀滅,失敗。

(第74回探春語)

由於這兩個地方成了孤兒並被毒害,金桂自焚了

致使香魂歸故裏。(第113回)

(第五回香菱書話)

對此無需補充任何解釋,矛盾的情況已經昭然若揭。如果四十次的目的是原創,那麽上表所列的解釋應該是什麽?作者的疏忽從未止於此;因為這種沖突太激烈了,絕不能因為疏忽而推卸。如果確實是因為疏忽,那就太疏忽了。還有為什麽《紅樓夢》八十回這麽詳細?我們能相信《紅樓夢》作者如此疏忽大意嗎?

我給傑剛的信中提到的第二項不在這裏的表格中。因為《白頭雙星》的後半部分沒有照顧到,所以只能證明四十回是續集,不足以充分證明書的後面不是原著。我當時把《白頭雙星》解讀得太死板,懷疑作者有意寫寶玉湘雲的婚事,以金麒麟為脈。我真的不明白,“因為獨角獸有白頭雙星”,這是怎麽回事?所以信上說:

“這次的目的怎麽解決?什麽是原因?什麽是伏特?什麽是雙星?本文最後四十章,回報中有沒有照顧?”(十,五,四。)

當時我腦子裏只有壹個解釋,就是寶象的婚事,所以我斷定後四十令既沒有得到高鶚的照顧,也沒有得到他的補充(比如寶象的婚事要退)。自從《紅樓夢》最近30版出版後,我有了新的想象和新的解釋。湘雲的結局,既不嫁寶玉,也能照顧到這壹次結局的暗示;那麽從這個角度來說,可以說與歸眼無關(湘雲嫁了別人,不可能有歸目的)。沒關系。這壹節,當然應該刪掉。關於祥雲末路的問題,接下來的幾篇還是需要細說的。

那封信裏還有壹層意思,我也在這裏截掉了。我以前覺得寶玉最後應該是壹貧如洗,永遠不出家。給出的證據是:

(1)雪芹是寶玉,雪芹從未出家。

(2)第壹回有“晨風月色”等詞,非僧景。

(3)第三次誇寶玉說“窮則不堪,荒則淒涼”。如果妳願意出家,什麽叫“不堪蒼涼”?高作名篇第119回,寫“寶玉為塵縛”;所以,當時我覺得這也是“回眸是連續的”的壹個很好的證明。後來被壹句“也許我真的是窮了才出家的吧”說服了,所以覺得高寫這壹點並不荒唐。但在第壹百壹十六回“得到了通靈幻境,實現了仙命”,我卻壹直覺得難以接受。寶玉就算出家了,也永遠成不了神仙,這壹點從第壹句漢語就能看出來。這次有補底的痕跡,但也很明顯。

外面,第壹百零九次,有點可疑。雖然高本沒有寫劉五兒八十年代的死,但是齊本明確說她死了。如果說靠齊本是對的,那麽所謂的“五個孩子有錯愛”就是另壹大破綻。雖然高本本人幸免於矛盾,但也許是因為他想補這壹段文字,所以把原來五個孩子死亡的那壹段刪掉了,這或許是可以的。我在這裏,忍不住表達壹些疑惑。

我們不需要在外面附上什麽,也就是到目前為止,足以證明“回復是補充”的論斷而且,回到最下面,我壹定是從第八十壹回開始寫的,不是從第八十回,也不是從第八十二回。我們不在乎外界的證據,比如齊廖生、程維遠、張船山。光是說這本書,就足以證明“原收益只有80”這個命題了。我對傑剛說:

“我們相信雪芹就是寶玉。無論寶玉是和尚還是窮人,都不曾成就壹番事業,登上黃衣。這是毫無疑問的;因為妳不僅可以找到秦雪做的實事作為旁證,還可以把這本書的原文作為直接證據。既然我們已經絕對否認了這壹點,我們也應該絕對否認後四十條是原創。這不僅是‘鐘祥夔’的情況,也是原著之後的第壹次,也就是第八十壹回。第壹次續書,說‘嚴字二進’,顯然出自高鶚先生的意見,所以最後用了‘鐘相奎’和‘嚴世澤’兩個字。”(十,六,九)

進家庭學校,就是給中學墊底單。舉壹個中學的事情不是作者的本意,也不是作者的入學意圖。第八十壹回的目的不是作者的本意;可見第八十壹回之後的每壹回的目的都是高的壹個程序。換句話說,就是原來的墊底,才80;時間不多,多壹次是81,多壹次,少壹次才79。重申壹下,原回復和這篇文章壹樣,只有80。程維遠和高鶚所說的都是蓄意造謠,欺騙後人。

二二六壹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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