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歷史故事大全網 - 圖書館 - 深圳圖書館殺蟲設備

深圳圖書館殺蟲設備

第壹章總則

第壹條為了提高生活垃圾減量化、資源化和無害化水平,促進生態文明建設,實現城市可持續發展,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生活垃圾的分類、減量及其相關管理活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生活垃圾,是指單位和個人在日常生活或者為日常生活提供服務的活動中產生的固體廢物,包括餐廚垃圾、建築垃圾、可回收材料、有害廢棄物和其他廢棄物。對餐廚垃圾和建築垃圾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四條生活垃圾分類減量管理遵循政府主導、屬地管理、公眾參與、市場運作、社會監督的原則。生活垃圾應進行分類、投放、收集、運輸和處理。

第五條本市建立生活垃圾分類減量推進聯席會議制度,協調解決生活垃圾分類減量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區人民政府(含新區管委會,下同)負責組織實施轄區內生活垃圾分類減量工作,建立資金投入和保障機制。街道辦事處負責轄區內生活垃圾分類減量的具體實施。

第六條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市主管部門)是全市生活垃圾分類減量的主管部門,組織制定生活垃圾分類減量管理目標,負責生活垃圾分類減量的組織、推進、檢查、指導、監督和考核。

區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區主管部門)負責本轄區內生活垃圾分類減量的指導、監督和管理。

第七條經貿信息部門負責可再生資源綜合利用的監督管理。環保部門負責有害廢物處理的監督管理。住建部門負責督促物業服務企業履行生活垃圾分類減量義務。

其他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按照各自的職責和本辦法的規定,做好生活垃圾分類和減量的相關工作。

第八條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應當履行生活垃圾分類和減量的義務,維護良好的城市環境。

第九條市主管部門應當向社會公布對生活垃圾分類減量違法行為的舉報和投訴方式、處理程序和時限,依法處理舉報和投訴,並反饋處理結果。第二章分類標準和分類投放第十條本市生活垃圾按照下列標準分為三類:

(1)可回收物是指廢紙、廢塑料、廢玻璃、廢金屬、廢織物、廢電子產品等。可以回收再利用的;

(2)有害廢物是指廢電池、廢燈具、廢棄藥品、廢農藥、廢油漆、廢日用化學品、廢銀制品等。對人體健康或者自然環境造成直接或者潛在危害,需要特殊處理的;

(三)其他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和有害廢棄物以外的其他廢棄物。

鼓勵具備處理條件的居民區等場所將生活垃圾分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廚垃圾和其他垃圾四類。餐廚垃圾可納入餐廚垃圾收運處理體系進行收運處理。

市主管部門可以根據生活垃圾管理的實際情況,在充分協商和科學論證的基礎上,提出生活垃圾分類標準的調整方案,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後實施,並向社會公布。

市主管部門應當會同經貿信息、環保等部門制定具體的生活垃圾分類目錄並向社會公布。

第十壹條本市實行生活垃圾分類投放責任人管理制度。

按照下列規定確定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管理責任人:

(壹)黨政機關、駐深單位、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他組織的辦公和生產場所,由本單位負責。實行物業管理的,物業服務企業為責任人;單位主管的,單位為責任人;

(二)住宅區,由全體業主負責。實行物業管理的,物業服務企業為責任人;業主自行管理物業的,業主為責任人;未實施物業管理的,由當地街道辦事處確定責任人;

(三)道路、廣場、公園、公共綠地等公共場所,管理單位或者其委托的單位為責任人;

(四)機場、客運站、軌道交通、旅遊、文化、體育、娛樂、商業等公共場所,由管理單位負責。依照本條第二款規定,無法確定管理責任人的,由所在地街道辦事處確定管理責任人。第十二條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管理責任人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壹)按照規定設置生活垃圾收集容器,並保持容器完好和清潔;

(二)公示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的時間和地點;

(三)指導分類投放工作,對不符合分類投放要求的行為進行勸導和制止;

(四)建立生活垃圾分類收集管理臺賬,記錄責任範圍內產生的生活垃圾種類、數量、運輸者和去向,並定期向所轄街道辦事處報送數據;

(五)分類生活垃圾應當由有資質的單位收集運輸。體育館、公園、電影院、音樂廳、圖書館、機場、客運站、地鐵、火車站等公共場所的管理單位,市政路燈設施、學校、醫院等的管理單位。,對廢燈管進行回收,交由符合要求的單位處理。

法律依據:

《深圳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第壹條對生活垃圾的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源頭減量及相關管理進行了規定。這意味著深圳垃圾分類從“主動分類”進入“強制分類”時代。

  • 上一篇:浙江省的人文特色是什麽?
  • 下一篇:大炮有什麽故事!聽說很感人!
  • copyright 2024歷史故事大全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