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教了第壹單元。第壹單元的寫作要求是“盡量把妳觀察到的東西寫清楚”,這壹單元的寫作內容也是“我的植物人朋友”。我覺得文字和作文絕對應該是相通的。如果先談課文,再談作文,那就錯了。
我們講課文的時候會講生詞,會分析課文,但是我們有沒有想過課文的寫法?如果有,課文的寫作方法和單位的寫作要求有什麽聯系嗎?我想這是我經常忽略的部分。
比如第壹單元“盡量把自己觀察到的東西寫清楚”,我們需要思考的是這四篇課文的作者是如何把自己觀察到的東西寫清楚的,有哪些寫作方法,這些寫作方法中哪些適合這個階段的孩子。不僅要想清楚,還要給孩子總結出具體的寫作技巧。
我們總說“文為例”。如果我們總是停留在欣賞好詞好句,分析好詞好句,把教和寫分開,那麽我們的孩子可能永遠寫不出壹篇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