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派遣是壹種補充形式,只能在臨時性、輔助性或替代性工作崗位上實施。至於派遣工能否轉為正式工,要根據派遣工與被派遣單位的約定來確定,壹般不可能。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六十三條
被派遣勞動者享有與用人單位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同工同酬的原則,對被派遣勞動者和本單位同類崗位的勞動者實行相同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用人單位沒有相同崗位勞動者的,參照用人單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以及與用工單位訂立的勞務派遣協議應當明確或者約定支付給被派遣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應當符合前款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六條
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工資水平在經濟發展的基礎上逐步提高。國家對工資總額實行宏觀調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