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衛生許可證年審申請表;
2.員工健康檢查和培訓證明;
3、《衛生許可證》原件;
4、現場監督驗收記錄;
5、產品檢驗報告;
6、衛生部、衛生部門批準的產品提供有效的批準證書、批文、生產許可證復印件(食品生產企業);
7.衛生行政部門依法要求的其他材料。
衛生許可證是指經衛生行政部門審查批準,由從事餐飲食品生產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頒發的衛生許可證,許可證號登記備案。
根據衛生部2005年6月5438+2月發布的《食品衛生許可管理辦法》,“任何單位和個人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應當向衛生行政部門申報,並按照規定辦理衛生許可申請手續;經衛生行政部門審查批準後,方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並對食品生產經營承擔食品衛生責任。”“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應當遵守本辦法,向食品生產經營者發放衛生許可證。”“食品添加劑、保健食品、新資源食品生產企業的生產活動衛生許可證由省級衛生行政部門頒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