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必須有人負責剔除舊書刊,先廣泛征求有關人員的意見,再報校領導批準後實施。
三、剔舊的具體範圍:1)內容過時的書刊。2)長期被忽視或很少被借閱,流通率極低的書刊。3)份數過多造成書刊積壓。4)內容重復的圖書資料。5)有關部門明文規定或通知,內容不健康的書刊,應停止流通。6)長期借閱、周轉後破損無法修復的書刊。
四、舊圖書館資料如有拆除,應在財產登記簿和正式目錄中註銷,並及時盤點,壹式兩份,壹份交圖書館,壹份交總務室。
五、淘汰的書刊可以分別調撥、交換、折價和報廢。淘汰工作可以兩年進行壹次,要做好總結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