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圖書出版管理條例》第二十壹條規定,出版辭書、地圖、中小學教材實行資格準入制度,出版單位應當按照新聞出版總署批準的業務範圍出版。具體辦法由新聞出版總署另行制定。
圖書出版實行重大選題備案制度。涉及國家安全、社會穩定等方面的重大選題,涉及重大革命題材、重大歷史題材的選題,應當按照新聞出版總署《選題備案管理規定》進行備案。未備案的重大課題不得發表。
擴展數據:
圖書出版的相關要求規定:
1、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聞出版行政部門依法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圖書出版進行監督管理,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圖書出版單位審查登記、年度驗證、已出版圖書審讀和質量評估等管理工作。
2、圖書出版管理制度、質量保證管理制度、出版單位分類管理制度、出版單位年度驗證制度和出版從業人員職業資格管理制度。
3、新聞出版總署負責全國圖書審查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新聞出版行政部門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出版的圖書進行審查,並定期向新聞出版總署提交審查報告。
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圖書出版管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