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歷史故事大全網 - 圖書大全 - 聲稱讀者圖書館借書後損失兩倍圖書是否侵權?

聲稱讀者圖書館借書後損失兩倍圖書是否侵權?

談談我的看法:

我想解釋壹下為什麽圖書館會出兩倍甚至更多的錢買書。書價上漲是圖書多賠的主要原因。比如30年前的書,現在價格漲了十幾倍,還涉及壹些絕版書、多卷書、有價值的書。此外,圖書館在圖書加工等方面的投資。,所以為了保證圖書不丟失或少丟失,圖書館通常有圖書丟失賠償制度,在讀者辦理借閱證之前會告知或公示。

現在我們還沒有壹部完整的國家圖書館法,但是讀者向圖書館借書是壹種合同行為,由合同法來規範,讀者和圖書館形成壹個借閱合同。然後根據《合同法》關於違約的規定,第壹百零七條:“當事人壹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不履行合同義務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以及1989《關於民法通則若幹問題的意見(試行)》第壹百二十六條:“出借人請求返還實物或者返還數量、質量相同的實物的,應當支持;實在無法返還實物的,可以按照或者適當高於返還時的市場零售價折價支付。”壹般來說,圖書館可以允許讀者從正規渠道購買同壹本書,並收取少量加工費返還,但如果讀者無法賠償與丟失圖書壹致的圖書,那麽多重賠償也是符合法律規定的。

  • 上一篇:德陽有哪些微信官方賬號的招聘?
  • 下一篇:從北閘口中學怎麽去塘沽圖書館?
  • copyright 2024歷史故事大全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