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理論基礎:即方法論。
空間設計是指房間的二次陳設和布置,以及織物、繪畫、植物等。,通過使用容易更換和改變位置的飾品和家具,如窗簾、沙發套、靠墊、工藝桌布、裝飾工藝品、裝飾鐵藝等。
當然這個理解有點局限,它還包括辦公空間設計、家居室內裝修、文化休閑空間設計(博物館、展覽館、學校和圖書館、酒吧、酒店等。)、商業空間設計(商場、專賣店、專櫃等)。),而具體設計項目包括空間結構規劃、水電設計、燈光設計、裝修、軟裝(沙發套、窗簾、擺件、掛畫。所以空間設計可以看作是壹個比建築設計更小的概念。建築設計講究外在設計(當然包括結構),空間設計講究內在設計。
所以要學的基礎包括設計風格和風水;
平面設計的理論基礎有很多,比如配色原理、排版原理、用戶邏輯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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