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九條是委托他人代理訴訟的授權委托書,委托人簽名或者蓋章的授權委托書必須提交人民法院。委托書必須明確委托事項和權限。訴訟代理人必須有委托人的特別授權,可以代為承認、放棄或者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者上訴。僑居國外的中國人和中國公民送交或委托的委托書,必須經中國人和中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沒有使領館的,由與中國人民有外交關系的第三國使領館認證,再由中國人民和該國駐第三國使領館認證,或者由當地愛國僑團認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