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涉及指出當事人能不能做人,能不能說話,有沒有教養,情商夠不夠高等等。此外,還會涉及到被告方的“是否有反思能力,是否足夠寬容,是否心胸開闊,是否懂得改變,然後鼓勵”等等。
如果妳曾經因為這樣的事情發生過爭吵,我相信即使妳再小心翼翼,再委婉,對方也不會認為妳是在“指出對方的缺點”,而是認為妳在攻擊對方。
那麽考慮到“委婉指出”的希望可能會變成猶豫或者不表達意思,就會造成不必要的誤解。
考慮到如果我直言不諱,別人不接受的可能性極大,很可能最終會演變成壹場激烈的爭吵,指出別人的缺點,無論委婉與否,我都會反復權衡,直到完全確定,否則我會選擇暫時忍氣吞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