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全面負責制定項目的質量、安全、進度、資金等管理目標,並采取管理措施確保目標的實現;負責項目技術標準、管理標準、工作標準和各項規章制度的采用、制定、實施、檢查和考核;
(3)按照設計圖紙、施工方案、規範和技術質量計劃主持和實施施工,全面落實質量目標;
(4)主持制定項目總控進度計劃、年、季、月、周、日施工進度計劃,組織勞動力、材料、設備、周轉材料和資金的使用計劃;配合公司主管部門完成項目的人工、材料、設備等采購合同的簽訂,並按合同收付款項。
(5)負責與當地建設主管部門、施工單位、監理單位、設計單位、資源供應單位(人工、材料、設備)的協調溝通,解決施工過程中的各種問題;組織召開各種內外部協調會,在授權範圍內做出正確決策,及時與公司上級領導和主管部門負責人溝通,做出正確決策。
(6)對項目的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責任,確保安全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