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0211,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批準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明確提出“按照分步調整、靈活實施、分類推進、統籌兼顧的原則,逐步延遲法定退休年齡”。截至9月23日2021,北京、湖南、江西等21省份已完成征求意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