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負責指導公安機關(公安分局、派出所)指揮中心的工作和110的報警服務。
2、指導和管理公安信息工作。
3.協助局領導指揮調度警力處置突發治安案件、嚴重暴力案件、重大自然災害事故等重大治安問題。
4、負責社會巡防工作的業務指導。
5.承擔市局新聞發言人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信息研究和判斷的要求:
第壹,牢固樹立“情報主導警務”的理念。各單位“壹把手”要親自抓,安排熟悉公安業務、敏銳負責的民警負責情報信息的分析研判。
二是綜合情報部門工作人員要進壹步提高情報研判水平,不斷推進情報信息研判的深化和拓展應用。
三是加強情報引導,形成多警聯動。情報中心要充分發揮研判核心職能,加強與各警種、各部門的情報信息交流與合作,積極參與案件偵破,為專業警種提供強有力的情報支持;以可操作、精準的情報產品,服務全球各類警察開展防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