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專業類別確定每個學生公用經費分配的基本標準如下:
(壹)旅遊服務(不含烹飪)、金融貿易、休閑保健、教育、司法服務、公共管理與服務,每生每年2800元。(二)農林牧漁、資源與環境、能源與新能源、民用水利、加工制造、電氣電子、石油化工、紡織食品、交通運輸、信息技術,每生每年3300元。(三)體育與健身、醫藥與健康,每生每年3900元。(4)文化藝術、旅遊服務類烹飪專業,每生每年4500元。以上標準中的體育健身、文化藝術標準僅適用於體育藝術類獨立中等職業學校,其他學校的體育健身、文化藝術標準為3300元。
中等職業學校公用經費用於學校日常運轉支出和校外實習實訓支出,不得用於人員經費和基本建設。學校日常運行費用主要包括:教學業務費、實驗培訓費、教師培訓費、文體活動費、水電費、取暖費、辦公費、郵電費、勞務費、交通費、設備及圖書資料購置費、校舍及設備日常維護費等。校外實習費用主要包括支付給企業的學生實習補貼和為學生購買的實習責任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