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暫行辦法》是武警部隊政治工作部根據《軍隊成長幹部學員畢業分配規定》等有關政策規定,在總結近年來優秀學員自願赴邊工作經驗做法的基礎上,本著確立明確導向、固化政策機制、強化落實的原則,經過充分調研論證和廣泛征求意見後制定的。
《暫行辦法》內容為***6章30條,主要規定了誌願到新疆、西藏工作的優秀學生的分配辦法、獎勵辦法、培養使用、福利待遇等。明確對誌願赴新疆、西藏工作的學員,通過設立專項分配計劃予以保障,納入武警部隊“赴邊誌願者數據庫”,可給予立功獎勵、定高工資等級、優先晉升。
《暫行辦法》要求,成長幹部學生畢業後分配到新疆、西藏誌願工作。在武警部隊政治工作部的統壹領導下,各級政治機關分級負責,以駐疆、駐藏機構(訓練辦)和部隊為工作主體,其他地區駐軍協助保障,有計劃地組織實施。各級黨委要加強組織領導,及時解決重難點問題,推動形成優秀人才積極到邊疆、為邊疆建功立業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