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教師招聘考試沒有統壹的考試形式和考試大綱,部分省份實行全省統壹考試。但在大多數省份,當地區縣教育局根據當地區縣學校匯總招聘教師,然後教育局統壹組織招聘考試。考試形式壹般分為筆試和面試。
筆試科目:
1,公共事務基礎知識考試內容包括:政治、法律、經濟、公共事務管理、公文寫作、職業道德、人文、國情等。
2.教育專業基礎知識包括:教育學基本知識與原理、教學基本規律、學生學習心理、兒童青少年身心發展、德育、班主任工作、教師心理學等。
3.學科知識壹般是所報階段的學科知識,比如妳所報考的音樂,學科知識考點就是音樂的學科知識。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壹張試卷,公共教育基礎知識占50%,教育能力測試占50%。《教育職業能力測驗》的考試範圍主要是教育學和心理學。考試時間120分鐘,滿分100分。
面試內容:
面試占總成績的30%,面試考試采取講課試課的方式。壹般來說,面試時長為10分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