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書館的原則和任務是利用館藏為國會服務,也為其他政府部門、讀者和來圖書館的學者服務,通過館際互借為各種研究型圖書館服務。它已成為國會、政府、學術界和普通讀者的參考資料中心,國際交流和借閱中心,國家目錄中心,政府出版物和聯合國資料的收藏中心,國內外館際合作中心和圖書館學研究中心。重要決策由總統任命的聯合圖書館委員會做出,日常工作由館長組織實施。資金主要由政府撥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