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2065438年2月7日發布的《事業單位財務規則》(2012財政部令第68號)第四十條,是指使用壽命超過壹年,單位價值超過1000元(其中,專用設備單位價值超過1500元),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始資料的固定資產。
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超過壹年的大量同類物資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事業單位會計分類:
按行業可分為科教文衛體事業單位會計和農林水利勘探事業單位會計。它們以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為目標,具有預測、控制、核算、分析、監督和參與決策的功能。因此設置了五個會計要素:資產、負債、凈資產、收入和支出。
根據會計要素的分類設置會計科目,即會計數字。采用收付實現制和權責發生制,采用借貸記賬法,實行歷史成本模式,編制資產負債表、收支表、附表、會計報表附註和收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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