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幼兒園應有明確的功能分區,合理的布局,在建築形式和風格上力求體現幼兒的特點。
(3)幼兒園規模應為6-12個班,壹般不超過15個班。每班人數壹般為:小班25人;中產階級30人;大班35人。
民辦幼兒園的其他相關情況參照本標準執行。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到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