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從概念上講,兩家公司都應該認識到圖書館作為資源的稀缺性,占座不能理解為單方面的“占座不占座”,這類似於經濟領域的壹種“預約”行為。通過支付壹定的價格來預先聲明自己對資源的所有權或使用權,這種行為不僅不會造成浪費,還能提供利用頻率和效率;
2)從學校的角度,在有效監管的前提下,允許占座。在我們的市場,可以預訂火車票和餐館...都在壹定的監督運行體系內。有效的座位占用監管和操作可以使圖書館的座位資源最大限度地得到最低的利用;
3)從個人角度來說,占座並沒有給大家的學習提供很大的便利,體現了學校的人文關懷。